App数据归属谁,建多少交易所合适?涂子沛这么说|数据新价值⑫

南方产业智库
+ 订阅

《吕氏春秋》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大意是很多人去追逐一只兔子,并不是这只兔子够大家分,只是因为谁抢到谁得。

“今天的数据就像是这只兔子,因为权属不清晰,就只能用一种野蛮的方法来分配,谁得到就归谁。”大数据专家、数文明科技(广东)有限公司CEO涂子沛说,发展数字经济,数据确权应该是数据治理的一个前置性问题。

通讯员/受访者 涂子沛 供图

在接受南方日报、南方+记者专访时,涂子沛由数据的归属问题入手,围绕数据权属界定、数据采集规范及数据交易问题进行了探讨。

App数据归属谁,建多少交易所合适?涂子沛这么说

1

数据采集

采集敏感度数据应设定资质

在涂子沛看来,今天的数据社会还在数据碰撞的过程,社会的数据联通还未完全形成。以银行为例,银行在信贷审批中,需要获得企业的纳税信息,也只能从少数几个部门获得数据。

涂子沛设想,如果银行像“八爪鱼一样伸出触角”联通不同机构,以便更好地服务信贷业务,但现实是,很多机构都没有形成这样的触角,数据流通的关卡没有被打通。一方面,基础设施还没有建设完备,另一方面是数据联通之后缺少技术的保障。

为了避免数据不足,不少机构疯狂采集数据。正如被追逐的兔子,数据引起了野蛮追逐。

例如,一开始用户在网购时,并没有意识到购买记录等数据是有价值的,一些平台正是在大家没有意识到数据有价值的情况下,就完成了大数据的积累。

涂子沛认为,首先应该对数据的来源进行规范。目前,政府是最大的数据采集者,各级政府采集很多数据,数据之间的科学性、经济性、合理性,都值得深入思考。

“政府数据采集往往各自为政,存在重复采集现象,不同部门的数据甚至相互矛盾。它们总是认为,自己采集到的数据才更可信,这大大影响政府公开数据的权威性。”涂子沛说。

这种局面,伴随着一项新的机制有望得到改善。今年5月份,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过去两个月,广州、深圳、珠海、茂名、河源已经相继落地“首席数据官制度”的实施方案。

涂子沛认为,试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是一次针对数据治理问题的改革。数据采集就应该赋责给首席数据官,首席数据官要对数据采集牵头负责。

除了公共数据,商业数据的采集资质也要纳入规范的轨道上。涂子沛注意到,疫情期间,企业采集了大量人脸识别等数据,“人脸是辨识度比较高的生物数据,企业能不能采集人脸,什么样的企业才能采集,都应该有一个明确规范”。

1

数据归属

App数据为用户与商户共有

当大家意识到海量的数据汇聚成金矿时,金矿到底归属于谁,接下来就是数据确权的工作。

例如,用户在日常使用App时,常常出现App收集用户数据的要求,甚至只有在同意授权之后才能使用。App收集用户信息不仅引发隐私保护的难题,更核心的问题是,用户使用这些服务时留下的数据到底归谁所有?

“现在的数据市场,就好像是谁拿到就归谁所有。”涂子沛认为,首先需要明确App收集的数据不仅仅为App供应商所有,用户对这些数据也有所有权,起码是供应商和用户共有的关系。

但显然,凭借用户的力量,难以索取这种所有权。涂子沛指出,个体维护数据所有权的成本过高,加剧了数据的所有权语言不详的现状。单条数据的价值或许不值一提,即每个人在数据市场上丢失的权益都是一点点,但如果个体去追索这种权利,要付出比数据权益更高的成本。

厘清数据的权属是否会限制数据的流通?涂子沛认为,长远来看,不对数据的主权问题进行梳理,对于数据的发展来说将矛盾丛生和不可持续。

1

数据流通

可根据数据使用效果来定价

数据只有在流通中才能产生更大价值,数据交易则是数据价值的关键一跃。

涂子沛认为,“需要明确的是,我们交易的不是数据的所有权,而是对数据的使用权进行交易。”

目前很多地方建立的数据交易所,如贵阳大数据交易中心,最早采用数据复制的模式,这种复制成本应该是很低的,交易的是数据所有权。

伴随着“可用不可见”的隐私计算技术发展,新技术带来了数据利用的新模式,数据使用方通过密文计算,获取数据的使用权价值,却不能获得数据的所有权。新一代的数据交易中心,通过隐私计算来完成数据交易,隐私计算成为数据交易的一个核心的技术,交易数据的使用权正式是一种未来的数据交易模式。

“交易数据的使用权,意味着根据数据的使用效果来定价,而不是根据数据本身的价值来定价。”涂子沛说,数据价值难以衡量,信息对于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价值差别都是非常大的。这种模式下,交易的是使用与服务,是按照使用效果来定价的,即按照数据在具体场景中的使用绩效来评价。

涂子沛表示,具体场景的使用绩效是在商业实践当中逐渐形成,因此数据的交易价格也是在市场流通中形成的,而不应该是由谁来规定的。

意识到数据流通的价值,各地政府也加快了数据交易场所的建设,据粗略统计,目前已经建成或提出在建的数据交易场所,就约有40个。但涂子沛认为,既然数据交易的不涉及产权转移,不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面对面交易,而是可以在云端交易,因此没有必要在各个地方都建立数据交易所。

“未来国内可能只需要个位数的交易所,并且不是按照地域划分,而是每个交易所都有各自侧重点,比如专注交通、金融、建筑等领域。目前已经建立的数据交易所,在初期发挥了数据搭建的作用,而未来也应该找到自己的位置。”

涂子沛建议,加快将公共数据制作成开放目录,尽快通过交易来为社会提供服务。

内容链接

年交易总量超120亿次,上海数据交易中心谁最活跃?|数据新价值⑪

数据权益都共享了,产权制度还重要吗?|数据新价值⑩

隐私意识增强,如何实现数据挖掘和服务效率平衡|数据新价值⑨

半年数据交易额近2亿元,这是如何做到的?|数据新价值⑧

打破平台数据“自然垄断”,技术做了什么?|数据新价值⑦

数据不出库也能“画像”,银行如何识别“高危客户”?|数据新价值⑥

不掌握数据,这家企业怎么打破流通壁垒|数据新价值⑤

原始数据不出库,隐私计算如何打破“数据孤岛”|数据新价值④

后台不互联,健康码如何实现跨境互认|数据新价值③

数据合规推高企业成本?应用与安全之间还差这个原则|数据新价值②

“数据新价值”系列调研报道①《数据安全法》今起实施,安全大考如何作答

【策划】陈韩晖

【统筹】程鹏  赵兵辉

【记者】郜小平  柴亚娟(见习记者)

【摄像/剪辑】张迪  周中雨

【出品】南方产业智库

编辑 马华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