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2市公开表态追缴年票欠费 珠海:纳入交通出行信用记录
编者按:2017年珠海“两会”即将启幕。“两会”上,代表委员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提交诸多建议。有的建议很快得到落实,有的则因为各种原因和困难,落实缓慢而被代表委员们年复一年提起,用时下流行的词来形容即“老赖”建议。今起,南方+珠海频道推出系列报道《再也不见的“老赖”建议》,为您盘点过去一年珠海办理完毕或接近完毕的“老大难”建议案。
2016年的最后几天,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一则消息在珠海车主圈沸腾了——这一次,珠海实行23年的年票,不是降费,而是真的和大家说“拜拜”了。而“年票存废”这个在珠海持续了十年的“两会”热词,也终于有望不会再出现在今年的市“两会”上了。
一定还有不少人对一年前的那一幕记忆犹新:
2016年“两会”上,省政协“抢麦”现场,省政协委员江佐中高举意见牌,呼吁“依法行政,取消年票”。
说起来,这个曾在广东省甚至全国部分城市推行的路桥收费年票政策正是起源于珠海。
1994年,珠海率先将市内收费公路项目的收费站撤销,统一纳入到年票中收取路桥通行费。当时,珠三角城市普遍存在收费站过多、交通日益拥堵的状况,撤销收费站、改行年票制成为一种现实需求。珠三角其他城市开始纷纷效仿珠海的做法,实行“年票制”缓解交通拥堵,2008年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提出“年票互认”,作为一项地方性制度在省内大部分城市推行。
简单的说,“年票制”就是假定每辆车通过城市收费道路和桥梁的次数一样,将路桥建设债务平均分摊到所有车辆上。随着各地年票制试行期的不断延期,各地年票制普及速度加快,年票制的合法性、合理性问题开始逐渐受到一些法律界人士质疑。一些车主认为,采用“一刀切”的收费方式来均摊路桥债务不公平,因为这意味着,只要有车,车辆一直停在家里也得缴纳路桥年费。
公众对于年票制的抵触情绪逐渐提升,各个地方的年票收缴率逐年下降,一些地方开始加紧年票征收力度,并对往年的欠费行为进行追缴,于是每到年末,各地的年票追缴行动也让“年票存废”舆论一次次爆发。作为广东省年票收费最高的城市(珠海年票在23年间进行了五次调价,私家小客车从2005年以前3600元年费调整到年票取消前的1080元,优惠期为900元),珠海“取消年票”的呼声也非常高。
2010年起,包括一些施行年票制的地方车主开始通过法律途径“挑战”年票制,珠海的两名车主孙农、周润凡甚至将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告上法庭,公开叫板年票制。
“两会”角力
纵观珠三角,每年年底的年票追缴都会引发各市车主的广泛关注,这种关注会一直延伸至第二年年初的各市“两会”甚至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关于年票话题的集中讨论成为舆论发酵的“催化剂”。
珠海“两会”上关于年票和路桥费的话题,最早可以追溯到2006年。
●2006年,珠海市政协委员罗浩昌提交《关于进一步调低路桥费收费标准的建议》,罗浩昌在提案中称,“虽然近年来有所调低,但是群众普遍觉得收费较高,还可以有较大的下调空间。”
●2007年,当时的政协委员李建成提交《改善珠海市入城路桥收费——建和谐珠海形象》,内容主要涉及外地车辆进入珠海的次票收取方式不合理,建议改善。
●2008年和2009年,在代表委员的齐声呼吁下,市政府减免了珠海路桥费11个捆绑项目中的其中一项“隧道费”。
●2010年市“两会”,政协委员曾志提交提案《关于降低珠海路桥费的建议》,建议“将9座以下小客车的年费,由1440元/年降到与中山同步即780元/年,每年前二月一次缴清的,应按江门标准即600元/年收取。”
承诺考虑取消
如果说2010年以前,政协委员们的提议还只是认为年票收费过高,那么从2010年起,代表和委员们的注意力开始转移到“年票制”本身的合法性问题。
这其中,“两会”期间的一个事件成为舆论发酵的重要原因。2010年珠海“两会”期间,珠海车主孙农就珠海路桥收费项目还贷情况等申请信息公开,政府复函显示,珠海2007年底还贷余额还有5.14亿元,而珠海路桥处通过年票每年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大约为3亿多元,到2009年底贷款已经还完,但路桥年票仍在征收。此事后经媒体报道披露后,引起珠海车主对于路桥年票的广泛关注。
●2011年、2012年两会,政协委员王定科连续提交《关于取消或定期取消本市车辆路、桥通行(年费)的建议》。 “都四年了,现在路桥费还是居高不下。”王定科认为,珠海降低直至取消年票可以“三步走”:首先将费用大幅度下降,然后降到广东省中等价格水平,最后再取消,循序“缓冲”解决。
珠海市国资委和珠海市财政局在2011年都做了长篇回复。2012年初,时任市长在答复政协委员的建议时明确表示:政府会考虑民意逐步降低路桥费的收费标准,直至最终取消。
●2013年两会,陈利浩提交《尽快召开珠海市路桥费价格听证会》,建议就降低车辆通行费年票价格举行听证会。
●2014年两会,政协委员秦树钰提交《关于规范我市汽车市场环境的建议》,其中有提出年费收费不合理。
●2016年两会,斗门的市人大代表梁金花提交了《关于取消汽车强制年票的建议》。提案认为,现行强制收取的汽车年票制不合理也不合法,建议将年票制中捆绑的高栏港高速和机场高速剥离出来,按照用者付费的原则单独设卡收费,而剩下的项目年票费用按照实际还贷情况重新拟定收费标准。她建议,取消强制年票制,提供次票和年票两种方式。其中次票适用于机场高速和高栏港高速,其它纳入年票制的收费项目根据实际还贷需求重新核定年票缴费标准。
民盟出手
2016年两会,民盟珠海市委员会提交《关于珠海市取消路桥通行费年票收费的建议》。
如果说此前代表委员基本都是“单枪匹马”呼吁的话,民盟则是首次以团体的身份提交提案。
提案指出,路桥通行费年票制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甚至违反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强制性规定。
提案列出五点,第一是目前国内实施的年票制基本上不涵盖高速公路,而普通公路使用人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从公平的角度出发,仅仅向道路的使用人之一机动车的车主收取通行费是不合理的。
第二点是不使用也收费明显不合理。依据国家规定,无论是收费公路还是收费城市道路(含桥梁和隧道),均只能向通行于收费道路的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不通行不收费。相当一部分机动车可能一年到头一次都不行走收费公路,让不使用收费公路的车辆也承担通行费不合理。
第三点是对于外地车辆入城缴一次车辆通行费,可长期地使用收费公路而无需缴费,显然也不合理;
第四点是城市的车辆保有量迅猛增长,部分城市一年新增上牌车辆达十余万辆,但路桥年票标准长期稳定不变,“让人无法理解物价部门的核价机制”;
第五是按照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还贷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1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20年);经营性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市为30年),而“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法定的最长期限———15年,但整合之后的路桥年票费却有始无终、长期收取,也是极不合理的。
链接>>>珠海年票告别历程
珠海的年票制已有23年历史。
2010年,珠海市“两会”期间,珠海车主孙农就珠海路桥收费项目还贷情况等申请信息公开。当年3月,珠海市路桥管理处复函。从复函中,孙农了解到,截至2007年底,珠海当年纳入年票收费的11个项目的还贷余额还有5.14亿元,而珠海路桥处通过年票每年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大约为3亿多元,扣除3000多万元的成本支出,到2009年底贷款已经还完。并认为珠海于理于法都应该暂停收取年票。此事后经媒体报道披露后,引起珠海车主对于路桥年票的广泛关注。
2010年5月:珠海律师林叔权曾就珠海路桥年票收费起诉珠海市路桥管理处,香洲区法院立案受理。但随后案件尚未开庭林以再行研究为由即撤诉。此后车主对于这一事件的关注沉寂了一段时间。
2011年12月31日: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复函珠海继续试行年票制,按原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年票至2012年12月31日。2012年2月,此前一直关注此事的孙农,联合珠海另一车主周润凡将上述两省厅局告上法庭。该案在广州中院一审、省高院终审后,均被驳回起诉。但两次诉讼引起珠海车主更广泛关注,降低年票收费的呼声越来越广。
2013年10月25日:市物价局公布年票下调听证的两套方案,并确定11月12日举行首次年票听证会。
长达10年的“年票存废”拉锯战在2016年迎来了转折。
2016年年初,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时任厅长曾兆庚已明确表示年内要出台取消年票制的方案。
11月9日,珠海市取消年票制工作方案获省政府批准,年票制取消的具体措施包括:取消省道S272线珠海段改造工程等5个项目收费,取消委托广珠东线珠海收费站等9个高速公路收费站代收普通公路次票。同时,取消收费的公路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正常公路管养范围。
12月26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正式下发文件,确认从2017年1月1日起,广州、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云浮等18个地市将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来源】整理自南方日报 南方都市报
【采写】见习记者 曹丹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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