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取消年票制后所有路桥不再收费,欠费仍需补缴

南方+ 记者 2016-12-30 19:01

12月30日,东莞市政府发布《关于取消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称,为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降低物流成本,扩大惠民效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将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年票制,此后东莞所有路桥不再单独设卡收费。但2017年1月1日前在东莞注册登记的车辆均需缴纳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年票费,并要求在2017年4月30日前补缴。

1月1日起全面取消年票制

据悉,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公路管理条例》,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东莞于2005年3月31日起开始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对东莞籍机动车辆征收年票费。

过去,东莞市政府利用“贷款修路”的政策筹集建设资金,兴建公路、桥梁,并通过“收费还贷”的方式,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路桥费,用于偿还路桥建设贷款本息。上述模式为公路交通建设注入新鲜的血液,对东莞的交通路网升级改造、投资环境改善、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东莞已经初步形成了以高快速路为龙头、国省道为骨架、一级公路通镇街的较便捷完善的公路交通网络。截至2016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5266.25公里、密度213.64公里/百平方公里,公路密度位居全国前列。

此后,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经过几年的优化整合,从2011年起,全市市属、镇属政府还贷公路次票收费站全部停止收费,其债务全部纳入路桥通行年票费偿还。2012年12月31日起,珠三角地区9市实施车辆通行费年票互通,就此形成了东莞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资金贷款本息通过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年票制进行偿还的现有格局。

通告称,取消年票制是省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扩大惠民效应作出的重大决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东莞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年票制,不再收取2017年及以后的年票费。市交通局表示,此后,东莞所有路桥不再单独设卡收费。

欠费车主需补缴年票费

但是,通告规定,在取消年票制后,凡是在2017年1月1日前在东莞注册登记的车辆,应当缴纳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年票费,缴费标准按2016年度的缴费标准执行。机动车辆所有人凭《机动车辆行驶证》原件到全市各年票点、东莞银行或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缴费。

值得留意的是,东莞将2017年1月1日至4月30日作为路桥通行年票费集中补缴期,机动车辆所有人在补缴期内缴清欠费的,免交滞纳金。逾期将由收费部门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收滞纳金等措施。

据悉,目前东莞全市有年票收费点29个,加上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600多个代收网点,缴费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各镇街。

 【校对】谢日强

编辑 麦宇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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