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明年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江门日报 2016-12-30 12:16

为推进公路收费政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降低物流运输成本,记者29日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了解到,江门定于2017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滨江、江鹤、国道325恩平、莲塘、宅梧等5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同时停止收取过往车辆次票通行费。

取消年票制后,原纳入年票制管理收费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正常公路管养范围,取消收费的项目剩余债务由政府埋单。

据介绍,江门境内的国省道和特大桥梁大多依靠“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融资建成的。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收费公路逐渐暴露出收费站过多过密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减少路桥收费站过多过密的现象,提高公路的通行效率,在撤并整合路桥收费站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门于2004年10月在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范围内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当时,江门普通公路收费项目共19个,设21个收费站。自2004年10月试行市区年票制12年以来,先后撤销了普通公路收费站16个,现保留的5个普通公路收费站也将在2017年1月1日起取消年票制的同时停止收费。

“试行年票制12年的实践表明,年票制对改善江门公路交通和投资环境、加快物流速度、减轻运营成本、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取消年票制及撤销收费站是惠企惠民的好事,更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兴业惠民’新要求的具体举措。”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江门年票制大事记

2004年10月在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范围内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同时撤销大洞、虎坑、南门、江咀、白藤、马滘、荷塘等7个收费站;

2009年12月31日起撤销公益大桥、塔山、荷塘桥路等3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

2010年1月1日起试行全市年票制和珠中江三市年票互认;

2012年1月1日起实现珠三角9市区域年票互认;

2012年1月8日起撤销G325线鹤山收费站;

2012年2月1日起撤销潮连大桥收费站;

2013年6月30日撤销外海大桥、国道325线开平、江沙等3个经营性收费站

2014年4月30日撤销龙口收费站。

2017年1月1日起,江门将取消年票制,恩平、江鹤、滨江、莲塘、宅梧等5个收费站停止收取过往车辆次票通行费。

编辑 潘伟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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