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人才仍需重点引进!惠州市人大代表热议人才话题
为顺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趋势,进一步围绕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增大简政放权含金量,惠城区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为切入点,建立科学严密的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精细化确定和规范审批自由裁量基准,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无差别的审批服务,探索出一条“把简单留给群众,把办理交给标准,把复杂留给系统”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子。
记者日前从惠城区编委办获悉,目前已推出《业务手册》《办事指南》两套书籍指导审批部门工作、服务群众办事,惠城区在全市率先完成行政审批标准化系统的相关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
明确行政许可事项范围
“《业务手册》是审批部门的工具书,《办事指南》是群众办事的说明书。”惠城区编委办主任刘卫介绍,两套书自去年7月起开始梳理编撰,以群众诉求和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以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为基础,可谓“两套书在手,行政审批不愁”。
两套书涵盖区级24个部门122个大项及214个子项行政许可事项,基于此可对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统一管理。“也就是说,公布的122个大项以外的行政许可事项是违法的,社会可以公开监督。”刘卫说。
《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向市民和企业清晰公布办事标准,对每一行政许可事项,明晰列出名称、依据、审批内容等356项要素。同时还细化了流程标准,要求政府部门编制业务手册,清楚标示行政许可的全过程,包括各项常规和特殊流程,向群众和企业透明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每一项行政许可都列明了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审批流程、申请材料、表格下载、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责任追究、咨询方式、办公时间地址、乘车线路、投诉途径等内容。
目前,《办事指南》对外公开,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指引,《业务手册》对内印发,统一规范部门工作程序和裁量标准。
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自由裁量空间
两套书通过细化要件标准,编制公布办事指南,将每个审批环节置于可控、可预测的状态,真正实现了审批服务的机会均等和规则透明,大大提高了企业和群众对政府服务的可预期性,有效解决了事权下放“一放就乱”的问题。
刘卫介绍,在编写《业务手册》和《操作指南》中,将实施机关、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5个种类标准作为量权限权重点内容。在审核审批流程中,严格做到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办事条件、申请材料,一律砍掉;凡是没有必要或重复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一律取消;凡是办事环节的模糊条款、兜底条款、附加条款等,一律废除。通过最大幅度压缩行政审批的设租寻租空间,使行政权力运行更为公开、规范,行政审批效率也有了极大的提升,基本实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例如,申请材料清单化。对申请材料带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有关材料”等“兜底条款”的,要求各部门细化量化,不再保留类似条款,具体清晰罗列申请材料的名称、样式、数量等,严禁在标准化外要求申请人提交其他材料。
又如在审批流程简约化方面,记者发现,每一项审批事项都绘制了流程图,进一步压减审批流程和时限,推行行政审批最低时限办结承诺制,明确唯一的最低审批时间,推动部门向窗口人员充分授权,全面推行简单事项原则上当天办结(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事项实行5天办结制(涉及特殊程序最长延至10天);复杂事项原则上需经听证审核和集体决议,明确划分各级审批时限,严格要求不得长于法定时限。
今年上半年实现政府服务线上线下有机融合
刘卫表示,在两套书基础上,全区将强化行政审批标准化的应用。目前,全区所有审批事项标准化完成了标准化系统模块的录入工作,今年上半年将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大厅的有机融合。
首先是应用于“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所谓“一门式”政府服务,就是要在基层把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整合到一个“门”来办理,实现一窗通办、一次办结;“一网式”政府服务,就是要将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整合到一张“网”来办理。
具体来说,就是按受审分离和“前台一口受理、系统分派流转、部门限时反馈”的运行机制,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出证环节从各部门权力运行中剥离出来,统一授权交由行政服务中心实施。按“多门向一门集中、多窗向一窗集中”的服务方式,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去层级化、去部门化综合受理。通过建设统一的综合受理和申办流转系统,将标准要素定制到系统中,综合服务人员按标准进行“程序化”流水线式操作,通过实施统一标准,明确前台综合受理与后台联合审批的职责权限,确保无缝衔接。
其次是应用于各类政务服务载体。将标准化成果作为“唯一数据源”,应用到办事窗口和网上办事大厅,让群众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办事,都可以体验无差别的服务。
最后是应用于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平台。将标准应用和管理从申请、受理、出证环节延伸到审查、批准等环节,完善申请人和申请事项相关数据采集,将有关数据项嵌入廉政科技防控平台,预警拦截违规操作,按事前提醒、事中阻隔、事后问责实时全流程防范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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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行政许可审批在惠城已成为历史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日前,惠城区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根据惠城区出台的《关于取消和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惠城区决定取消“设立社会福利企业核准”等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及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审核”等6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体育竞赛审批”等7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收养登记审批”等16项调整为其他权责类别事项。
惠城区编委办主任刘卫强调,今后惠城区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可以说非行政许可审批在惠城已成为历史”。
惠城公布清理规范首批4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近年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存在着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日前,惠城区公布清理规范首批4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这43项中介服务事项主要分为五类:第一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资料,共有8项;第二类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改为由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类服务,共有4项;第三类是仍需由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但是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己来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同时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技术评审评估,共有17项;第四类是申请人按要求自主委托有关机构提供服务,仍需由申请人向审批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共有13项;第五类是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技术类服务,共有1项。
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为例,过去要求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调查报告(表),现在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又如“种子经营许可申请人注册资本证明”,清理规范后,将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注册资本证明。“从申请人买单到政府买单甚至免单,切实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惠城区编委办主任刘卫说。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卢慧
【通讯员】陈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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