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珠海欠缴年票费车主乘高铁飞机将受影响 官方:是否追缴暂无定论
去年底,全省各地市机动车年票制陆续取缔。但对此前欠费是否要补缴,市民仍存不同意见。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有权威信息来源的,已有9个地市明确年票欠款将继续追缴,其中,广州、东莞、惠州、韶关、清远、汕头等地市已经公布追缴方式,包括纳入信用系统、法院强制执行、收取滞纳金等,东莞更是与专利申请、财政资助费用申请直接挂钩,茂名、湛江、佛山等市则表态将追缴年票,尚未公布具体方案。“死磕”年票多年的律师廖建勋表示,目前各市追缴年票的做法和方式存在诸多漏洞和弊端,首先是年票的收取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其次行政部门也无权将欠费车主纳入失信名单。
东莞:年票欠费企业资助项目暂缓
在东莞,不缴清年票欠款,将直接影响专利资助申请。去年,就有419家次企业因欠费,被暂缓了专利资助费用发放。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关于确定2016年东莞市第二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的通知》,其中要求“未按规定缴交路桥年票费的企业,必须缴清年票欠费后,才予划拨资助经费”。该规定依据是东莞市府办《关于市财政配套资助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南都记者发现,根据2016年东莞市第一批专利申请资助项目拨付明细表,共有256家次企业因“欠缴路桥费暂缓资助”。当年的第二批明细表里,也有163家次企业因欠缴路桥费受影响。
不只是专利申请资助受影响,促进内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也受年票缴费情况的影响。此前东莞市政府部门就公布了一大批因欠缴年票,财政资助申请未通过的企业名单。例如,《2016年第三批东莞市促进内外贸易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审核表-不通过》名单中,总共102家企业,有49家的备注中写着“未交路桥费”。
在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转东莞市商务局的《关于征求2015年第一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意见的复函》文件中提到,“《关于征求2015年第一批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意见的函》(东商务财函〔2015〕8号)一文收悉,经我局核查,文中85家企业中有19家欠缴2014年及以前年度路桥年票费,其余企业未发现欠费(详见附件)。我局建议待有关企业缴清年票欠费后,再获得资助。”
东莞全市涉及的资助项目都需补缴年票才能申请。市科技局促进科介绍,专利资助涉及的数量比较多,每一批有1万多件专利,出现百来个没有缴纳年票的情况,是正常的比例。另外,资助费用可能是500元到1000元,而企业本身要缴纳的年票费用可能远高于这一笔补贴费用,因此企业不去补缴也有可能。
“只要企业补缴了年票并提交相关资料,我们收集材料后,就会向市财政局重新申请,进行拨付。我们很希望这些企业能够将钱领回去,不会不给的,钱都留在账上,一旦完成资料就可以进行拨付”。该工作人员称,2016年两批共419家次企业因为欠缴年票暂缓专利资助费用发放,今年已经有部分企业补缴年票了。
不过最新的情况是,今年年票制已经取消,情况是否会有不同?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新的资助申请,今年的年票确实不用缴了,但涉及是否追溯过往,则要看市政府的决定,目前并没有新的规定出来。
惠州:不良记录将纳入信用系统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有5个地市明文规定,如果不缴纳年票欠款,车主不良记录将被纳入信用系统。如果信用系统有了不良记录,市民哪些方面将受影响?
以惠州为例,惠州率先建成全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企业和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都将收录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包括个人违反交通规则等不文明行为、企业经营不诚信等,如今年票缴费情况也是其中一项。失信的企业想贷款难上加难,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招投标中更是寸步难行。又如公务员的诚信档案,是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南都记者从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由于惠州设置了一年的追缴期,所以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实施举措。对于纳入征信系统方面,以什么样的标准来纳入征信系统,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后究竟会影响到哪些方面,是银行、出入境还是交通,这些都还没有具体商讨出来。此外,这个征信系统究竟对谁开放,普通人是否可以查,也无定论。
珠海:未对追缴年票发布过任何消息
近日,有消息称珠三角多市将追缴车辆通行费,其中也包括珠海。该消息还称,对2016年及以前欠缴通行费年票的车辆,若继续不缴纳,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出行信用记录,或将影响高铁、飞机等正常出行。
不过,昨日南都记者联系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求证上述消息时,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消息不属。对于是否追缴或者如何追缴等,该负责人表示,珠海也在等待省里的统一决定,珠海目前并未就追缴车辆通行费年票对外发布任何消息。“如果省里有针对车辆通行费年费的进一步消息,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9市追缴办法】
●广州 年票征收部门呼吁,2016年及以前年度欠缴通行费年票的车辆仍需补缴,年票征收部门将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对欠费车辆通过短信、电话、信函、现场巡查催告及通过相应法律途径等方式进行追缴。
●佛山 要求补缴2016年及以前欠费等业务的,但未公布具体具体追缴办法。
●东莞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为路桥通行年票费集中补缴期,在补缴期内缴清欠费的,免缴滞纳金。逾期将由收费部门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收滞纳金等措施。
●惠州 凡是在2017年1月1日前在惠州市注册登记的车辆,未缴纳2016年及以前年度年票费的,应予补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车辆通行年票费补缴期,逾期拒缴的,车主欠费信息将依法依规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湛江 实施年票制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欠缴年票的车主,将依法追缴其所欠费用。
●韶关 2016年车辆年票费缴交期限为2015年12月28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逾期未缴,则按每日2‰的标准计收滞纳金。对逾期未缴纳年票的车主,依法依规追缴,并纳入社会诚信系统。
●清远 清远市交通建设开发公司通过新闻媒体(电台、清远日报)发布了清远市路桥通行费年票催缴公告,凡是欠缴清远市路桥通行年票费的车辆,必须在2016年12月30日前按规定缴清年票费,否则将参照其他年票制度地区的做法,将车主的欠缴信息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个人交通出行信息记录。
●汕头 对2016年及以前欠缴通行费年票的车辆,将继续依法追缴,并报请汕头市法制部门出台有关规定,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出行信用记录,不能享受礐石大桥等路桥的优惠通行服务,并且礐石大桥ET C车道建成后,将直接纳入全国高速公路一张网的交通信用系统。
●茂名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欠缴年票通行费继续予以追缴。
【来源】南方都市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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