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多市公开表态追缴年票欠费,我市以往欠费者需要补缴吗?

罗定市广播电视台
2017-01-09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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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17年的到来,

年票制已成过去式...

然而,后年票时代,

追缴又起,争议并未停歇...

部分市追缴方式大曝光

东莞:确定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为集中补缴期,在补缴期内缴清欠费的,免交滞纳金。对于逾期未交年票的车主,将由收费部门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收滞纳金等措施进行全面追缴。

韶关:按每日2%的标准计收滞纳金,滞纳金最高额不超过应缴费的一倍。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的用户,可能在个人贷款或其他公共服务中受到影响。

清远:欠缴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出行信用记录。

惠州: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补缴期,逾期拒缴的,车主欠费信息将依法依规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珠海: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出行信用记录,或将影响乘高铁、飞机等正常出行。

汕头:继续追缴2016年及以前年度年票欠费,并纳入信用记录。

湛江:有关部门对所欠费用保留追诉权,并将依法追缴年票欠费。

广州:2016年及以前年度欠缴年票的车辆需及时补缴。

茂名:将依法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年票欠费予以追缴。

河源: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年票欠费将继续依法追缴。

佛山:2016年(含2016年)之前应缴的年票仍须缴齐,对未缴纳的车辆如何追责,相关办法正在研究中。

该不该追缴?

年票制取消非因不合法,追缴由各地依法处理

首先需要澄清的一个观点是,一种流传较广的说法认为,“年票制被取消是因为不合法,因此不应该追缴。”

事实上,尽管年票制被取消,但省级层面相关部门从未认同年票不合法的观点。省交通厅曾表示年票制“于法有据”,近日的公开回应中亦肯定了年票制在提高道路通行率等方面有过积极的历史意义。

而年票制被取消的原因,除了事实上的争议较大之外,更主要的因素则是落实中央到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要求,通过取消年票来“降成本”。去年底一些城市取消年票的消息,最先披露于当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方案,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

按照官方说法,年票制取消并非因为“不合法”,那么各地有没有权力进行追缴?按照省交通厅近日对年票制热点问题的公开回应,“对于未缴年票问题,由各市依法依规处理,具体以各市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也就是说,年票制是地方性政策,年票债务主要由各地承担,而是否追缴目前也由各地自行决定。

我市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但是相关后续工作尚没结束。目前我市在这方面暂时未有明确决定。

今年1月1日起,我市不再对云浮籍车辆收取通行费年票,不再对非云浮籍车辆收取普通公路收费站通行费次票和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

记者就此问题走访了市城区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所。该所负责人介绍,此前我市有关部门曾召开会议讨论补缴年票的问题,但具体政策措施尚未敲定,对于欠费车辆是否需要补缴,征收部门如何追缴等,有待市政府进一步发文落实,暂时不方便透露。

相信广大的罗定车主

都非常关心关于是否补缴年票这件大事...

但请大家不要轻易相信网络谣言..

相关政策一旦发布,

小编会第一时间告知大家!

编辑 |KK仔

图文来源:综合南方网、云浮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整理:罗定广电新媒体运营中心

投稿/报料:15741236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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