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万千车主注意:告别年票,追缴又起!

美丽斗门(珠海)
2017-01-09 19:23
+ 订阅

重磅!

告别年票,追缴又起!

从2017年起

珠海虽然取消了年票制,

但是先前欠缴的年票怎么办?

珠海的追缴措施已经明确了,

欠缴者可能影响

乘高铁、飞机等正常出行!

在全省18个取消年票制的城市中,目前已有包括珠海在内的12个城市(珠海、汕头、东莞、韶关、湛江、茂名、清远、云浮、汕头、佛山、河源、广州、惠州)公开表态将追缴2016年及以前年度欠缴的年票费。

珠海、汕头、东莞、茂名、韶关、惠州等6市明确,欠缴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社会信用不良记录,可能对个人交通出行、贷款或其他公共服务形成影响。

东莞和清远明确了年票补缴期,分别为4个月和一年,逾期将加收滞纳金。

该不该追缴?

首先需要澄清的一个观点是,一种流传较广的说法认为,“年票制被取消是因为不合法,因此不应该追缴。”

尽管年票制被取消,但省级层面相关部门从未认同年票不合法的观点。省交通厅曾表示年票制“于法有据”。而年票制被取消的原因,主要的因素则是落实中央到省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要求,通过取消年票来“降成本”。去年底一些城市取消年票的消息,最先披露于当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方案,也正是出于这一原因。

如何追缴?

目前,12个市的追缴方式已经曝光。

珠海: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出行信用记录,或将影响乘高铁、飞机等正常出行。

东莞:确定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为集中补缴期,在补缴期内缴清欠费的,免交滞纳金。对于逾期未交年票的车主,将由收费部门采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加收滞纳金等措施进行全面追缴。

韶关:按每日2%的标准计收滞纳金,滞纳金最高额不超过应缴费的一倍。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的用户,可能在个人贷款或其他公共服务中受到影响。

清远:欠缴车主的欠费信息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出行信用记录。

惠州: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补缴期,逾期拒缴的,车主欠费信息将依法依规录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汕头:继续追缴2016年及以前年度年票欠费,并纳入信用记录。

湛江:有关部门对所欠费用保留追诉权,并将依法追缴年票欠费。

广州:2016年及以前年度欠缴年票的车辆需及时补缴。

茂名:将依法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年票欠费予以追缴。

河源: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年票欠费将继续依法追缴。

佛山:2016年(含2016年)之前应缴的年票仍须缴齐,对未缴纳的车辆如何追责,相关办法正在研究中。

云浮:计划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年票欠费将继续依法追缴,具体落实方案尚未出台。

(综合南方网、珠江晚报)

编辑:袁平峰


点击展开全文
评论
提交
最新评论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