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设6个巡回法庭覆盖26省区市,法官轮换防司法腐败

南方都市报 2016-12-30 08:43

12月28日至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分别在南京、郑州、重庆以及西安挂牌。至此,最高法院在华南、东北、华东、华中、西南、西北共设立6个巡回法庭,完成巡回法庭全国布局,实现管辖范围全覆盖。而且,每个巡回法庭在编人员暂时控制在50人以内,法官实行轮换制防止在管辖区域内形成利益关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昨日在第六巡回法庭揭牌仪式上说,最高人民法院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巡回法庭正式开始办公,具重要意义,标志最高法巡回法庭建设掀开崭新一页,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周强给新增4个巡回法庭揭牌

去年1月,最高法院在广东深圳设立第一巡回法庭,在辽宁沈阳设立第二巡回法庭。在此基础上,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新增的4个巡回法庭,两天来陆续揭牌:前日,第三、第四巡回法庭分别在南京、郑州挂牌;昨日,第五、第六巡回法庭分别在重庆、西安挂牌。

第五巡回法庭是六个巡回法庭中唯一设在直辖市的。南都记者注意到,新设的4个巡回法庭,每一个都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以及所在地省委(市委)书记共同揭牌。揭牌后,周强还与巡回法庭法官等座谈。

昨日在第五巡回法庭揭牌活动上,在全国两会上领衔提出“重庆增设巡回法庭”议案的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被周强点名“提建议”。韩德云告诉南都记者,在两审终审制下,当前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相对过于集中,设立巡回法庭有利于便民诉讼,规范与指导审判,提高法官素质,并建议巡回法庭更好地让律师参与发挥作用,如做立案、信访接待相关的辅助性服务。

根据需要可增设、调整巡回法庭

前日,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布实施,规定每一个巡回法庭的地点和巡回区范围。第一巡回法庭巡回区增加湖南省。最高法院透露,巡回法庭的设立,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区域面积、交通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数量及传统地理区域划分因素,结合近年最高法院受理案件类型、数量等。据介绍,最高法院根据有关规定与审判工作需要,可以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法庭巡回区及案件受理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说,增设巡回法庭是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可进一步拉近最高法院与民众在空间上的距离,减轻民众诉累,获得最高法院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也可以让更多法官实地了解社情民意,与民众面对面交流,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工作。

徐家新提到,近年随着社会经济矛盾增多,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尤其大量案件涌入最高法院,不利于最高法院充分发挥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设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能让最高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增设巡回法庭是推进司法改革的重要平台”,徐家新表示,增设巡回法庭将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促进最高法院本部深化改革,也对最高法院运行模式带来机遇和挑战,将正确处理好最高法院本部与巡回法庭,巡回法庭与所在地巡回区的关系。

审判下沉有利于“去地方化”

目前,新设巡回法庭基本建成审判法庭、信访大厅、服务大厅、视频接访室、律师接谈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已经运行两年的第一、第二巡回法庭怎么样了?最高法院介绍,截至今年11月底,两个巡回法庭共收案4445件,结案3948件,接待来访7.2万人次,较好发挥司法改革“试验田”“排头兵”作用,基本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的改革初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对南都记者指出,巡回法庭能对跨区域案件,或牵扯到中央和地方关系的案件进行通盘考虑,对打破地域分割,提高司法公信是非常好的举措。作为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巡回法庭有利于法治统一、法令贯彻,做到同案同判,法律理解和适用的统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汪海燕也表示,地方化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顽疾,司法权应该是国家的,但在实践中地方法院可能受到地方政府或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巡回法庭对“去地方化”有很大益处。

昨日在答记者问时,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透露,最高法院正在研究建设一个新的信息化平台,未来所有巡回法庭审理的案件将在此平台公布。


机构设置

不设固定合议庭与固定审判长

作为此次司法改革标志性产物,巡回法庭机构设置“扁平化”,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只设立巡回法庭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两个行政管理部门,前者负责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等,后者负责立案登记、巡回区内来信来访等。

按照“从优选派、严格选拔”原则,巡回法庭从最高法院现任院、庭领导及民事、行政审判部门选派工作人员,各巡回法庭设庭长1名,副庭长2名,专职党务干部(廉政监察员)1名,主审法官9名,并为每位庭领导、主审法官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各1名,构建“1+1+1”的审判团队模式,还从部分高中级法院选借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作为法官助理。

“巡回法庭主审法官人数虽少,但专业理论背景各具特色,横跨公法与私法,兼顾行政、民商事与刑事。”江必新提到,针对华东地区金融、互联网、生态环境保护等新类型案件多的特点,第三巡回法庭有意识选派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法官。

谁任庭长

最高法副院长兼任巡回法庭庭长

新设的4个巡回法庭庭长,均由最高法院副院长兼任,且均为二级大法官,副庭长从最高法院现任庭局职干部中选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兼任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兼任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最高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兼任第五巡回法庭庭长,最高法院副院长张述元兼任第六巡回法庭庭长。

其中,江必新为正部级,其他3位履新的庭长,以及担任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的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胡云腾,均为副部级。法律界人士告诉南都记者,省级高院院长也是副部级,巡回法庭庭长由部级担任是比较合适的。

根据司法解释,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审案时自己担任审判长。最高法院副院长兼任巡回法庭庭长,并要到一线办案,工作上能兼顾吗?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说,最高法院副院长本身就是大法官,就应当办案,这也符合司法改革的要求,而且这些副院长有丰富的审判经验,有利于裁判公信力的提升。

法官轮换

防止在管辖区域内形成利益关系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在答记者问时说,巡回法庭从严控制编制,每个巡回法庭在编人员暂时控制在50人以内,今后根据案件受理范围与数量的变化进行调整。

徐家新指出,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由最高法院办案信息平台统一编号立案,作出的裁判文书应当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依法向当事人和全社会公开,在司法行政管理方面,巡回法庭受本部相关综合部门指导,将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互通机制。

巡回法庭将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组建审判团队,实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巡回法庭庭长、副庭长直接审理案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防范司法腐败的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为防止在管辖区域内形成利益关系,巡回法庭法官实行轮换制。徐家新提到,巡回法庭将借助信息化手段,依法将立案信息、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最高法巡回法庭受理哪些案件?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以下案件:

●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刑事申诉案件。

●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

●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

●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注:巡回法庭依法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办理。

新增四个巡回法庭法官什么经历?

4名庭长:均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8名副庭长:最高法机关现任庭局职干部中选派。3人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5人被授予“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36名主审法官:博士学历11人,硕士学历25人,平均年龄44岁,已从事审判或司法调研工作8年以上,很多人审判工作经历在10年甚至15年以上。


五大焦点

管辖区域如何考虑?

方便群众诉讼,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当地与萌芽状态

新设立的4个巡回法庭为何要选在江苏、河南、重庆和陕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说,西南地区、西北地区地域辽阔,距离北京地理位置较远,交通相对不便。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民众司法需求越来越迫切。在这两个地区设立巡回法庭,将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徐家新指出,华东地区是我国经济发达区域,也是“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核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开放合作程度较高,人口密集,重大跨行政区划案件和新型、疑难、复杂案件较多。在该区域设立巡回法庭,有利于发挥最高审判机关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而华中地区距离北京较近,交通便利,人口数量较多。近年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尤其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多年来河南等地信访压力较大,在该区域设立巡回法庭,能够做到审判力量下沉,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当地与萌芽状态。

重点开展什么工作?

全面推行律师代理申诉信访制,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指出,第三巡回法庭辖区内案件数量大,新类型、疑难案件多,将加强对辖区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同时探索新的合议庭办案优化机制、巡回法庭受案范围等,为最高法院自身改革和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更多样板。

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景汉朝提到,第四巡回法庭巡回区四省人口密度大,又正处于中部崛起战略深入实施、经济结构升级的关键阶段,案件数量多,办理难度大,特别是涉诉信访问题突出,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涉诉信访大数据分析,提升预测预判能力,全面推行律师代理申诉信访制度,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最高法院副院长、第六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表示,挂牌仪式后,将开始受理案件,春节后争取开庭审案,努力使司法审判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人民群众。

管理机制有何特色?

建立在法庭公开、透明的沟通机制,严禁私下、单方接触

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上,江必新介绍,第三巡回法庭进一步加强法官履职监督制约,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建立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公开、透明的沟通机制,严禁私下、单方接触。

景汉朝提到,针对巡回法庭远离机关本部,人员、环境比较复杂,风险、诱惑较高的特点,将构建全方位、全流程的司法公开大格局,探索大胆放权与有效制约监督的具体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建立地域回避制度,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原则上不办理籍贯所在省份案件。

张述元表示,将适时向巡回区内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巡回法庭的组建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征询意见和建议,适时召开与巡回区内5省区律协的座谈会,探索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参与处理涉诉信访等改革事宜。

法律实施如何统一?

参照最高法院类似判例,若作出不同结论判决须有正当理由

最高法院将大量案件交由巡回法庭审理,法律实施统一问题是否会更突出?江必新说,统一司法裁判标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客观上不可能完全解决。

他提出几个措施,如由最高法院适时出台司法解释文件,统一全国范围各级法院包括各个巡回法庭的裁判标准,通过最高法院本部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案例,法官审判以最高法院近年类似判例作为参照,如要作出不同结论的判决,则须有正当理由。完善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形成共识,加强各巡回法庭间和法官间的业务交流学习,充分发挥信息化大数据手段的作用,有效实行司法责任终身负责制,倒逼法官依法、公正、公平地审理每一起案件。

哪些案件不予受理?

所诉所访事项不属于巡回法庭法定受案范围,勿抱侥幸心理

江必新指出,从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运行的情况看,有些当事人或其他群众所诉所访事项不属于巡回法庭法定受案范围,有的已明显超过法定期限,有的按照法律程序规定已经终结,有的是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信访事项,问题得不到解决,还耗费人力物力精力。

江必新建议,广大当事人和来访群众起诉、上诉、申请再审或申诉前,可事先拨打最高法院010-12368热线电话,了解案件是否属于相关巡回法庭受案范围,是否依法有据、有理,绝不要抱着侥幸或碰碰运气的心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费用损失和麻烦,增加自身的诉累。

【来源】南方都市报

【记者】商西

【实习生】刘嫚

编辑 许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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