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2016-01-30 09:02
新华社深圳1月2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9日在深圳举行巡回法庭成立一周年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介绍,一年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深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措施,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司法改革经验,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廉洁权威的司法新模式。
2015年1月28日,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成立,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随后,第二巡回法庭在沈阳成立,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
记者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梳理↓
1+1+1——两个巡回法庭按照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以“1+1+1”的模式组建审判团队,即“一名主审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坚持“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机制,案件承办人担任审判长并自行签发裁判文书,无需层层上报。
43000——去年,两个巡回法庭从2月2日开门办公至12月31日,接待来访超过43000人次。其中,在深圳挂牌的第一巡回法庭(以下简称一巡)共接待来访10769人次,办理来信2196件;在沈阳挂牌的第二巡回法庭(以下简称二巡)共接待当事人来诉来访33000余人次。
1774——两个巡回法庭2015年全年共受理案件1774件。其中,一巡受理案件898件,结案843件,结案率93.9%;二巡受理案件876件,结案810件,结案率92.47%。
70.25和67.5——2015年,两个巡回法庭的法官人均受案数均超过70件。一巡法官人均结案数70.25件;二巡法官人均结案数67.5件。据统计,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的本部人均结案数约20件。
170和133——巡回法庭的一项重要作用是审理跨行政区域案件。截至2016年1月14日,一巡受理的跨行政区域案件为170件,占比18.9%。2015年全年,二巡受理跨省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共计133件,占比15.18%。
110——巡利用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积极开展与港澳台的司法交流活动,共接待来访110余人次,其中包括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等。一巡主审法官赴港授课达7人次,向香港司法界介绍大陆司法改革、审判工作等相关情况。
60——两个巡回法庭推进与高等院校的双向交流,为超过60名法学院校在校生提供实习机会。另外,一巡全年共有164名律师志愿者到巡回法庭值班,接待当事人360人次。
沈德咏认为,最高法巡回法庭的设立有利于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巡回法庭法官的人均结案数、结案率、服判息诉率等各项指标在全院各审判部门中名列前茅,有效树立司法权威,促进提高司法公信力。
第一巡回法庭对原审可能有问题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申诉案件予以立案审查,将其纳入法治化处理轨道。经审查发现原审没有明显问题但当事人反复缠诉闹访的,以裁定书或其他形式驳回后,同步启动信访终结程序,维护司法权威。
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最高法巡回法庭积极探索司法体制改革,在审判权运行机制、司法人员管理等方面也取得积极成效。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