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清(正厅级)涉嫌受贿案目前已移交至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通报,经依法侦查查明:2004年至2012年期间,李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2014.3521万元、港币52万元和美元9万元,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300万元。
今年4月1日,东莞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清立案侦查。
【记者】梁文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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