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校园欺凌事件续:两副校长、德育主任被免职

南方+ 记者 2016-12-20 23:06

深圳爱义学校学生被其他同学欺凌事件引发各界关注,警方于12月20日对外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称,事因与部分打人学生向被打学生索要少量财物行为,以及怀疑被打学生向老师举报有关。目前这名被打学生被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打人学生8人被警方依法予以处罚和教育。

12月19日《南方都市报》头版

公安局

对6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通报称,2016年12月18日,大浪派出所接谢某辉报警称,其子谢某某(男,12岁,爱义学校学生)被同学殴打。接报后,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调查。

经龙华警方调查,爱义学校学生杨某某(男,15岁)、冯某某(男,14岁)、刘某某(男,14岁)、郭某某(男,14岁)、喻某某(男,14岁)、彭某某(男,13岁),光明新区光明书院学生黄某(男,14岁,原爱义学校学生),深圳美中学校学生李某某(男,13岁,原爱义学校学生)共8人参与殴打谢某某,并拍摄视频。经进一步调查,郭某某、杨某某、黄某曾有向谢某某索要少量财物的行为。12月14日,杨某某、喻某某因逃课被校方责令其监护人带回加强管教,杨某某等人认为是谢某某向老师举报所致,遂在12月16日放学后对谢某某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谢某某伤情为轻微伤。

可见此前被打学生小乐(化名)称打人学生向其索要保护费,警方调查一定程度证明此说。

警方通报还表示,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冯某某、刘某某、郭某某、喻某某、黄某等6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因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彭某某、李某某等2人因未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通报称,龙华警方将与新区教育部门密切协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共同维护校园和学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秩序。

教育局

严肃处理 绝不姑息

与此同时,龙华新区教育局也对外发布《关于爱义学校学生被打事件的调查情况的通报》称称,19日上午,小梁同学在父母的陪同下已到深圳市儿童医院进行CT检查。同时,公安部门法医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目前小梁伤情稳定,继续留院观察。学校已派心理辅导老师和家人陪护。

关于对涉事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通报表示,本着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的态度,决定对涉事的大浪爱义学校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全面整改,取消两年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罚。事件发生后已经责令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目前办学董事会给区教育局反馈的处理决定是:常务副校长李某某负有领导责任,决定免去其常务副校长职务;副校长李某某,分管中学部,负有直接责任,决定免去其副校长职务;安某某,负责中学部德育工作,负有管理责任,决定免去其德育主任职务。

通报还介绍,19日上午龙华新区教育局下发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事件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下午召开全区中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专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确保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已经和公安部门协商,着手研究探索长效的预防和处理机制。

【校对】吴琳

编辑 麦宇旻
点击展开全文
继续阅读
评论
提交
最新评论

    创造更多价值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