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仅13户老人签约以房养老,房产证仍在手,子女可优先赎回
夏婆婆介绍,她的老伴几年前去世,两个子女都各自成家,虽然同在武汉市,但住得太远,平时来看望她一趟很麻烦。目前她一个人住在武昌广埠屯武商量贩超市附近。
“年纪大了,腿脚、腰背都有问题。老伴去世前,我们攒了点钱。”夏婆婆说,今年6月1日,武商量贩里边开了一家名叫“绿色心质”的养生会所,为老年人提供按摩服务。夏婆婆第一次在里边交纳了1900元,可以做50次足浴。
后来,这家店从超市里搬到超市外边不远处的临街门面里,夏婆婆还是经常去做足浴。“我一个人也没什么活动,没人说话。每次去洗脚,他们都很热情,陪我聊天。小区里好多老人都到那里去。”夏婆婆说,从6月份到9月份,她陆陆续续在里边交钱,总共交了6万元整。因为,“绿色心质”的工作人员告诉她,交满6万元,可以获得15万积分,之后可以通过扣除积分的方式做保健,直到把积分扣完才会开始动用她所交的费用。
老人的寂寞,有几个做儿女的能够体会到?
今年4月,马鞍山市公安局沙塘派出所民警发现,从3月底到4月初半个多月的时间里,辖区某小区一位七旬老人总是在凌晨两三点钟拨打110,称自己在家摔倒了,但是当民警走进这位老人家中时,却发现老人说谎,并没有摔倒,而是在家里泡了好茶等待民警上门,只要求民警能在家里坐一会陪他聊聊天。
七旬空巢老人寂寞难耐,竟然半夜报假警,让警察上门陪他聊天。这辛酸的一幕,不禁让人感慨万千。一个老人孤独到何种程度,才会做出如此出格的举动?
这位七旬老人实在是太寂寞了。不仅一个人独自居住,子女又都不在身边,还患有慢性病,身体不好,行走不便。一个人闷在家里,的确很受罪。不知道老人的子女看到这则消息后作何感想?
随着人口老年化的日益加剧,老龄人的精神赡养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此,一些地方出台相关法律,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0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意见(试行)》也明确规定,继承人未尽精神赡养义务的,判决时可视情况少分或不分遗产。可见,子女不尽精神赡养义务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常回家看看”本来就是子女们应尽的义务。然而,这一义务正在变成一些做子女的负担。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一项对14608人的调查显示,87.6%的人希望父母住进养老机构。足以说明老人已成“累赘”。
老人能否颐养天年,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当今国运兴盛,老人理应安度幸福晚年。尊老敬老固然需要法律制度兜底,但也必须看到,法律不是万能的,以法律维系的亲情也是非常脆弱、无法持久的。
子女不回家,固然有各种原因。比如,工作太忙,生活压力大,这些显然都不是不回家的借口。乌鸦还知道反哺,羊羔尚知道跪乳,为人子女,将来也要为人父母,如果不想到尽孝,岂不是连禽兽都不如?
现代交通和通讯高度发达,假如做子女的心中装着生养自己的父母,即便有重重阻隔,万般理由,也无法阻断人间真情。退一步说,做不到“常回家看看”,经常打个电话问候一声远方的老人,总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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