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11-16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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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陈菊英老人年事已高,生活不能自理,暂由大儿子徐国宁照料,另外三个儿子虽然住的很近,却很少来看望老母。陈菊英不奢望儿子的探视,只希望请个保姆照料自己的生活,然而在花销上,四个儿子又产生了分歧。在法院的调解下,根据四个兄弟经济能力,规定了每人每月的赡养费额,并得到了四人统一的认可,这场因为兄弟矛盾引起的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现状:四儿子互相推诿
家住广东省惠州市蓬凌村的陈菊英老人今年已经是83岁高龄,按理说该是子孙绕膝,安享晚年生活才对。可是,陈菊英老人说这一切对她而言简直就是奢望。因为陈菊英老人一大把年纪不但没有过上安稳的日子,反倒被卷入了一场不可开交的纷争之中。
今年年初的一次不慎摔伤导致陈菊英老人右股骨转子间骨折。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恢复,但陈菊英老人现在依旧不能自理,就连最基本的生活起居都要在旁人的帮助下完成。病痛让陈菊英老人显得有些憔悴,然而更让老人感到痛心的是几个孩子的冷漠。
目前大儿子大媳妇照顾她,负责她每日三顿饭,帮她洗澡,处理大小便的问题。其他的孩子都没来看过她,其实主要是二儿子和三儿子来的比较少,四儿子还是会偶尔来。
陈菊英说由于身体的原因,她希望能请个保姆照顾她的生活,可是要实现这个想法并不容易,因为她唯一的经济来源只有每个月几百元的低保。目前虽说有大儿子徐国宁照顾,可儿子也有自己的家庭,对她的照顾难免力不从心。陈菊英迫切希望能有专人照顾她,可是请保姆的费用成了一大难题,对此老人感到十分苦恼。那么,陈菊英老人口中的另几个儿子在哪里?他们为什么对自己母亲的生活不闻不问呢?
陈菊英有六个孩子,两个女儿嫁到香港,四个儿子都在当地。这处瓦房是陈菊英生活的地方,紧挨着的这栋三层小楼就是大儿子的家,提起其他几个弟弟对母亲的态度,大儿子一家满腹怨气。
大儿子徐国宁说,母亲现在的生活基本上都是他们家照顾,而徐国宁一家认为赡养母亲应该是兄弟几个共同承担的事情,不能只让自己一个人来承担。徐国宁家旁边的这两栋三层楼房分别是老二和老三的家,老大说他们住得虽近,却很少来看过母亲,也就只有四弟会偶尔回来陪陪母亲。
老四徐国联说,自己一家四口人租住在廉租房里,每个月的房租要靠打工的收入维持,对他来说照看母亲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那么,老二和老三又是什么情况?住着几层楼房的他们,应该并不是经济条件不好,那么,他们又为什么不去看望母亲,任母亲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对母亲置之不理呢?
面对老大徐国宁的指责,两个弟弟说他们不是不养母亲,是母亲习惯生活在瓦房里,而他们跟大哥徐国宁因为一些误会,也不方便去看望母亲,这血浓于水的亲兄弟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矛盾产生:七万元去哪儿了
老大徐国宁说,早年间父亲身处异地他乡,徐国宁作为家中的长子,小小年纪就陪着母亲一同挑起了整个家庭的重担,为这个家付出了很多。多年后,几个弟弟渐渐长大,兄弟之间有困难都会互相帮衬,一家人不分彼此,相处得很融洽。
曾经团结和睦的四兄弟让村里人羡慕不已。现在的四兄弟只要提及到彼此就气不打一处来,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原本幸福美满的一个大家庭走到了今天这般田地呢?这一切,都与他们的父亲去世前留下的一笔钱有关。
老三徐志军说,2007年4月父亲主动找到他,悄悄地拿出一张存有七万元的存折交给他,并嘱咐他这些资金是用于他母亲以后的日常开销,一定要妥善保管。
一个月后,父亲胃病去世,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后,徐志军思来想去,觉得兄弟之间应该坦诚相待。于是,决定把他和父亲的秘密向另外几兄弟公开,大家知道后表示赞同父亲的安排。可徐志军说,没过多久,居然有人开始打起这笔钱的主意。
据老大徐国宁说,他们并不是想要分这笔钱,只是母亲的身体情况需要请保姆用钱,可老三徐志军却把着钱不肯出,老大徐国宁只是想让老三把钱拿出来给母亲请保姆。
老大徐国宁说,既然老三徐志军拿了父亲的七万元钱,就该为母亲的生活负责,可是,徐志军拿着钱却不给母亲请保姆,这不得不让他们心生疑问,几个兄弟认为,徐志军辜负了父亲临终前的托付,压根就没替母亲着想,因此兄弟之间开始争执不下,矛盾也越来越深。那么,徐志军为什么拿着钱却不照顾母亲呢?难道他真的想把那笔钱据为己有吗?徐志军说他绝无此意,这完全是个误会,不是他不拿钱出来,而是这笔钱早就花完了!
徐志军说,当初操办父亲丧事的费用都来自这笔钱,2010年母亲摔伤,住院期间所有的花销也动用了这笔资金。2016年2月,母亲在走路时因为地滑摔伤,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等多方面因素,只好选择保守治疗,在医院住了三个月疗养,这期间又花费了一笔不小的费用。
徐志军说,当时母亲住院的医疗费走了一部分医保后,剩下的钱就是他从父亲留下的那笔钱里支付的,这几笔下来,父亲留下的那笔钱基本上已经用完。但是,这个说法却让其他几个兄弟难以相信。
兄弟们的质疑让徐志军感到很恼火,徐志军说,每一笔花销他都留存了单据,根本不可能私自动用这笔钱,毕竟这是父亲留给母亲的钱。母亲几次摔伤住院,请护工等等开销,用的都是当初父亲留下的钱,再加上这次母亲住院和出院后请保姆的花销,父亲留的钱确确实实是花完了。所以没有资金继续给母亲请保姆,也造成陈菊英老人对现在的生活不适应。但是,徐志军的说法并没有得到其他兄弟认可,兄弟之间的猜忌让徐志军感到委屈。
而母亲陈菊英夹在几个儿子的纷争里不仅被搅得不安宁,态度更让她感到寒心,无奈之下陈菊英一纸诉状把四个儿子告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四名被告支付赡养费每月500元,护理费用每月4000元,以及医药费11680元。
法院调解
由于原告是83岁的老太太,前期她摔了一跤行动很不方便,其生活没有着落情,法官发现不及时处理,原告权益会受到极大的伤害,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考虑,法院立马启动了速调速裁机制。案件的特殊性引起法院的高度重视,为了让陈菊英生活尽快得到保障,法院迅速展开工作,首先来到了老三徐志军的家。
徐志军的老婆表示不养母亲是因为几个兄弟之间有矛盾,但是只要他们不愿意养,自己还是十分愿意去养老人的。徐志军的态度让法官内心充满了欣喜,也更有利于开展下面的调解工作,紧接着,法官又分别来到了老二徐国军和老大徐国宁的家里。
老二徐国军同样表示自己没有不愿意去养母亲,只是因为兄弟之间的矛盾而导致赡养母亲的方式上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老大徐国宁说老人一直在跟随着自己生活,只不过保姆的费用对自己来说有点难以担负。老四家里经济条件稍微差了些,但也愿意赡养母亲。
既然四兄弟都没意见,那应该很快达成一致啊!随着法官的深入调查,发现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在这起赡养纠纷案件还没起诉到法院的时候,老大徐国宁就找到当地司法所,请司法所出面调解过,而且差一点就解决了。
陈菊英的代理律师说,之前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进行了一次调解,但是第一次的全体调解效果不好,因为各方都有各自的意见。陈菊英老人习惯居住在瓦房,所以轮流赡养的方案刚提出就被否决了,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
陈菊英老人的身体状况比较特殊一点,她只能吃流食,而其他三个儿子饮食基本上以米饭为主,对这方面,老人适应不了。所以她坚持让大儿子负责她的日常起居。
了解到陈菊英老人的想法后,司法所很快就制定出第二套调解方案,并得到了四兄弟的一致认可。
司法所提出老二、老四家庭经济状况一般每月出五百元作为母亲的赡养费,老三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出一千,一个月两千块钱交给老大作为赡养老人的费用,老大由于出力所以他的钱不计算,这套方案当时大家都同意了。本想趁热打铁,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但不巧的是,当时的环境没有办法及时打印出协议。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等到签协议的时候事情又有了变化。
老大的老婆反对这个协议,说需要六千块钱来作为老人的每月赡养费。
法官认为解决这个案件唯一的关键,就是大媳妇的态度,以及如何去做通她的思想工作。抓住问题的关键后,法官换了一种方式,找到老大的妻子单独沟通。通过进一步的沟通法官发现,老大徐国宁对过往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没有打开心结。后经法官耐心的劝说,对其告知以法,晓之以理后,老大徐国宁家终于做出了让步。
圆满解决
2016年9月,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调解书:徐国军、徐志军、徐国联一致同意按月支付赡养费给母亲陈菊英,其中徐志军每月支付赡养费1000元,徐国军,徐国联每月支付500元。因为四个兄弟经济条件的差异,金额划分不等,也得到了兄弟之间的理解,这场因为兄弟矛盾引起的赡养费纠纷在法院的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子女应该多回家看看父母,对父母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一定的照应,真正的让老人老有所依。
来源:央视网《经济与法》栏目
编辑:曾小编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