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5年,河源处分党员干部2194人

河源发布 2016-12-14 08:44

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良好的政治生态,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5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思想理论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营造为民务实、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民主和谐的政治环境,并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5年来,一股从政新风劲吹河源城乡

为河源振兴发展、脱贫奔康

提供了坚强保证

打造从政新风

河源是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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拧紧思想“总开关”

今年10月25日,一场与众不同的党课在市委党校开讲:讲台上坐着的是市委书记张文,台下则是正在市委党校接受培训的处级班、科级班、中青班学员以及刚刚当选的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市委常委深入所在支部、挂钩扶贫点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课,是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教育的重要途径。

理想信念是指路的灯塔、引航的航标。5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努力在“自选动作”上创特色、造亮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以“六个课堂”筑牢为民理念,创新推行“10+3”模式,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我市坚持“理论先行、问题导向、促进发展”三个并重,对梳理出来的1700多个问题建立“不严不实”问题台账,并逐一进行解决;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全市创新开展“五个课堂”和“1+4”系列活动,激活学习教育“微能量”。

落实“两个责任”抓铁有痕

对于正处于加快发展关键时期的河源来说,干部是实现脱贫奔康的决定因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河源格外重要。

过去五年,我市按照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抓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紧扣精准定责、严格履责、常态督责、严肃问责等关键环节,打造落实“两个责任”的系统链条。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5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7457件(次),初步核实3445件,立案调查2303件239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0人、乡科级干部434人);通过纪律审查,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25.01万元;处分党员干部2194人(其中处级49人,乡科级386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7人)。

建强一线“堡垒”

河源作为山区市,大多数人口分布在乡镇和农村,农业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重达78.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尤为重要。

5年来,我市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抓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和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使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好基层党建,首先要建强基层党组织。过去5年,全市共有642个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完成整顿转化,其中不少被评为先进村,在摘掉后进“帽子”的同时,实现脱贫。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截至目前,全市驻点直联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化、固定化。

党建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年以来,我市对基层党建工作格外重视:针对抓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不够深刻的问题,我市坚持每月在县区召开1次县区委书记工作会议;建立县区委书记工作微信群,县镇各级也建立了每月书记例会制度和书记微信群,有效推动各级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今年,市委常委会议就先后8次研究基层党建工作,9次县区委书记工作会议中有两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党建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已经形成。

让八项规定落地生根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抓住重要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以查处促监督。

从2011年以来,市、县(区)两级纪委共成立明察暗访组65个,开展明察暗访3226人次,发现“四风”问题84个,对39个“四风”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8件7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3起。

此外,我市还坚持监督与教育并重,运用“互联网+”思维,实现“互联网+传统廉政教育基地(传统新闻媒介)”等“双轨制”运行,夯实宣传、教育“两大平台”,多维度营造浓厚的客家特色廉洁文化氛围。

首部实体法正式诞生

本月1日,广东省第12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这标志着河源首部实体法正式诞生。

从2015年9月25日河源正式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到如今首部实体法诞生,仅仅才1年多时间。时间虽短,但历程不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未雨绸缪、运筹帷幄,遵循依法有序、科学民主的立法原则,不断完善立法机构、设立人才智库、提升立法能力、注重公众参与,打响了河源地方立法“第一炮”。

首部实体法诞生,是河源近年来法治建设的一个缩影。过去5年,河源在依法治市工作上不断创新、实践,法治建设成果显著: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提前实现了全覆盖,比省司法厅要求提前3个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社区矫正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我市在全国首创的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声纹视频手机定位监管系统,得到广泛运用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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