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河源地税获评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广东地税  2016-11-22 18:47

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普法办就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河源市地税局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记者在当地获悉,近年来,该局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普及税收法律知识,提升税务人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整体布局 保障各项措施制度化

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绩效考评,建立“一把手”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和经费保障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规划、检查、考评、总结七落实。市局和县区局普遍聘请法律顾问,县区局和基层分局设立65名税收法制员;现有公职律师两名,是广东地税首批8个市区级岗位公职律师试点单位之一。

机制开路 确保干部学法常态化

建立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法制度,开展领导干部向宪法宣誓、学习型机关创建等活动。5年来,举办学法培训班、法制讲座120多场,执法资格考试和普法考试的覆盖面、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该局干部职工的调研论文《严肃组织收入原则 实现税收工作的良法善治》被评为法治广东论坛优秀论文。

深入探索 实现税收宣传立体化

成立纳税人学堂,5年来开展税法宣传培训辅导近800场、税企座谈会300多场。组建税法宣传小分队,举办“送税法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进街道”、税法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税法宣传活动100多场。在全市700多个楼宇LED播放税法宣传视频,在河源电视台、河源电台、《河源日报》开设“征纳在线访谈”“走进地税”等专栏。

扎实推进 保证税收治理法治化

组建纳税人权益保护中心,对纳税人举报投诉事项办结率达100%,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中荣获第一名。试点稽查管理体制改革,增强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建立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作者:雷明江 高亚楠

编辑:赖雅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