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河源日报 记者 刘烨华  2016-08-23 09:43

记者从22日召开的广东省“六五”普法总结暨“七五”普法动员电视电话会获悉,河源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会议通报表彰了我省荣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广东有4个市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河源位列其中。另外,市司法局局长肖伟星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东源县委书记何广延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着力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引导干部群众信法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思维和习惯;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利用好互联网传播平台,发挥好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制度机制作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按需普法、分类普法,切实提高普法实效。

市领导叶常浓、彭定邦在河源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编辑 李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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