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2016-10-06 10:03
近一个月来,“电信诈骗”屡次登上热搜榜。先有山东准大学生徐玉玉因接到诈骗电话,被骗走9900元后不幸离世的消息;后有清华大学一在职教师遭电信诈骗,惨失1760万元……
这次,央行放狠招了!
10月1日,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对个人账户分类、ATM转账、支付账户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个人账户分类迎严管
《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账户。
何为Ⅰ类户、Ⅱ类户和Ⅲ类户?根据2015年底,央行下发的《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中对这三类户进行了划分。通俗来说:
I 类户是全功能账户,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可办理转账、养老金、公积金等各类业务;
II 类户需与 I 类户绑定,资金来源于 I ,主要是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业务;
III 类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只能开设一个。
另外,此次《通知》中,央行还规定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 I 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事实上,目前绝大多数个人储户在同一家银行只有一个 I 类账户。
向他人转账24小时后到账
央行还明确,自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此外,为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和赃款变现,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对于延时到账这一条,部分银行的部分国有银行和中国银联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将认真执行监管规定,做好相关产品设计,在兼顾常规转账需求客群服务体验基础上,保证持卡人交易安全。
另外,《通知》还规定,银行通过自助柜员机为个人办理转账业务的,应当增加汉语语音提示,并通过文字、标识、弹窗等设置防诈骗提醒;非汉语提示界面应当对资金转出等核心关键字段提供汉语提示,无法提示的,不得提供转账。
支付宝、微信转账将设限额与笔数
从今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对累计超出1000元额度的提现交易收取手续费。继微信支付之后,支付宝也于9月6日提出从10月12日起,支付宝将对个人用户超出免费额度的提现收取0.1%的服务费,个人用户每人累计享有2万元基础免费提现额度。
除了对提现收取手续费之外,根据央行发布的《通知》,其对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机构的个人支付账户进行了约束。与对银行的要求类似,自12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为个人开立支付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全功能支付账户。
同时,要求支付机构自12月1日起,在为单位和个人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与单位和个人签订协议,约定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限额和笔数,超出限额和笔数的,不得再办理转账业务。
账户6个月内无活动将暂停使用
《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加强账户交易活动监测,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其所有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向单位和个人重新核实身份后,可以恢复其业务。
这项规定有助于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减少“僵尸账户”。
央行建议,希望广大公众为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和加强资金管理,能够主动清理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撤销已经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按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积极配合确认开立多个账户的合理性,并根据需要配合开展身份核实。
除此之外,《通知》还规定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号码一一对应;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载单日累计金额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话,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而此前通过买卖账户或者假冒开户的行为也将面临严重处罚等。
虽然此次《通知》的目的在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但有不少网友认为“限制转账次数”这一规定有些不尽人意。
【来源】综合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央视财经、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