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委建议商务部对滴滴优步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

南方+ 记者 孙颖  2016-09-09 21:52

9月9日,深圳市消委会致函商务部,建议对滴滴出行并购优步中国一事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

深圳市消委会称,滴滴优步在网约车市场的份额将达90%以上,此种程度的经营者集中必然形成垄断,而垄断必然损害消费者利益。

今年8月1日,“滴滴出行”宣布合并“优步中国”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9日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该单位近期接到多宗消费者关于滴滴、优步费用上涨的投诉,反映出消费者对网约车市场垄断格局的普遍疑虑。

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深圳市消委会获悉商务部已经对该并购案依法展开调查,并对此表示大力拥护。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就是保护消费者利益,为此,深圳市消委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并购案表示严重关切,并表达三个观点:

首先,垄断必然导致消费者利益的损害。

“一旦滴滴并购优步成功,滴滴优步在网约车市场的份额将达到90%以上,此种程度的经营者集中必然形成垄断。”

其次,网约车市场即为《反垄断法》中述及的相关市场,不能随意泛化解释。

“网约车作为新兴业态已经形成了一个单独的市场,与地铁、公交、普通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不具有可替代性,并且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网约车市场的精准营销手法,更方便其实现精准垄断,比如,公共交通未达到的城市郊区,网约车服务就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充分的市场竞争是保护消费者利益最有效的机制。

“改革开放近40年以来,消费者已经享受到了自由竞争所带来的商品和服务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大提升,消费者不能刚摆脱行政垄断又陷入资本垄断。实践证明,充分的市场竞争就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最好保护。”

基于上述理由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消委会向商务部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应正式对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的并购案进行反垄断立案调查;第二,涉及消费者利益的反垄断调查,应当听取消费者组织的意见。

【记者】孙颖

【通讯员】胡蓉

【校对】华成民

编辑 葛政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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