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8 07:53
■编者按
“下水道”被视作城市的良心。对于现代城市而言,如何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地下管线,更考验着一座城市的智慧。
近年来,珠海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在城市工作方面做出了系列探索,并连续三年蝉联“中国最宜居城市”。
目前,珠海已在横琴建成了国内一次性建设长度较长、体系较完整的地下综合管廊,科学地筑牢了城市的“里子”。
今年2月,珠海又出台了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以法治思维推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破解城市病,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助力创新型开放型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建设。
今起,南方日报推出“地下管廊 珠海先行”系列报道,展现珠海探索,推动城市发展。敬请垂注。
在珠海西部中心城区,首期4.5公里的顺达路、白藤七路综合管廊工程正在规划建设,这条10多米深的地下综合管廊将能容纳给水、电力、电信、天然气等多种管线,确保城市“生命线”不会变成“生病线”。
这是珠海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创新建设理念、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的一个缩影。
今年2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不仅为管廊科学建设保驾护航,同时在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累了具有珠海特色的立法探索和实践经验。
1 以法治思维根除“拉链路”
“不同部门缺乏协调,经常出现公路刚刚‘开膛’埋下排水管道,路面填平还不到两天,燃气管道的兴建又将道路重挖。”中国(澳门)综合发展研究中心常务理事长吴楠曾在一次研讨会上强调地下管线统一规划的重要性。
对此,作为宜居城市的代表,珠海2013年就在横琴建成了国内一次性建设长度较长、体系较完整的地下综合管廊,全长约33.4公里,消除了传统城市建设中的“拉链路”“蜘蛛网”等痛点。
在这个基础上,珠海继续先行探索,将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纳入法治轨道。
今年2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对“管线入廊”给出明确规范:在已建管廊区域内的管线,除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无法纳入管廊的管线,以及管廊与外部用户的连接管线外,必须按照专项规划要求进入管廊;如果管线单位提出在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申请,规划、建设、市政和公路行政管理部门将不以许可。
参与《条例》起草的中冶华发公共综合管廊有限公司工程师闫立胜表示,《条例》不仅对管线建设作出了明文规范,也以法治思维明确了违法行为及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如发生擅自挖掘道路公路的行为,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勒令管线单位限期改正,并处两万元以下罚款。
2 让“生命线”安全运转
水、电、气等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可以说是城市的“生命线”。那么,地下综合管廊建好后,如何管理?
《条例》专门对综合管廊的运营与维护提出了10条明文规范。其中,管廊运营单位负有养护、维修和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的义务,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安全监控和巡查安全保障措施;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生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和进行抢修。
怎样保障地下管廊不受其他建设活动影响?《条例》明确,在管廊及其周边区域应划定安全保护区,在保护区内如有爆破、挖掘城市道路公路、打桩或进行顶进作业、在管廊外敷设管线、排放倾倒腐蚀性液体气体或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行为,必须事先报告,并提供管廊运营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保护方案才可进行。
“将‘生命线’纳入综合管廊,直接避免了土壤和地下水对管线的腐蚀,将有效增强其耐久性。同时,各种管线的铺设、增减、维修都可以在廊内直接进行,与以往路面多次翻修的费用相比,更加节约。”闫立胜说。
3 城市集约发展迈向更高台阶
在横琴,一张“日”字形综合管廊网络,将全区电力、通信、给水、中水、供冷及垃圾真空系统等6种管线全部纳入其中,总计节约土地40多万平方米,结合横琴的综合地价及城市容积率,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预计超过80亿元。
“综合管廊不仅减少了地下管线对道路以下及两侧的占用面积,更让城市建设更加集约,城市地下空间优化发展。”中冶华发公共管廊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项目经理韩梅表示。
如今,横琴的经验已在全市推广。按照《条例》,珠海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和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都应当规划以公共隧道形式的干线、支线管廊为主的管廊;而对于老城区,则必须与城市更新、道路改造、地下空间开发同步,统筹规划建设共用管沟形式的缆线管廊。
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法治为保障,到2020年,全市综合管廊总长计划达到100公里,推动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迈向更高台阶。
【来源】南方日报
【撰文】林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