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整治环境问题“下狠招”:干部决策不顾生态,或追究终身责任
政协高明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今日开幕,会期为一天半。会前,高明区政协出台了《提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将在促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同时,不断提升政协委员的履职水平。
本届政协委员共有169名,11个专委会、联络组在会前已形成发言材料,将集中关注交通建设、小学学位、全域旅游、环境治理等热点话题。
此次会议共有五项议程,分别是高明区政协主席黄棋泰讲话,政协委员代表发言,列席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增选政协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通过政协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决议。
为提高政协委员的履职水平,会前高明区政协出台了《提案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该实施细则从提案的提出、审查处理、督办及考核表彰等均列出详细的做法。如针对提案的提出,该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提案围绕高明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建言献策,涉及全局的重大提案将以领导重点督办提案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
在提案的办理方面,该细则(征求意见稿)要求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应在4个月内办理答复。确属问题复杂、办理难度大的提案,须由提案委员会同意延长办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今年1月,高明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公布了2016年高明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结果。其中,高明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经贸)等7个单位被评为优秀,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6个单位被评为优良。今后,高明区政协将通过规范工作机制、注重提案办理成效,展现政协新作为。
【来源】南方日报
【撰文】关雪仪 叶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