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以'铁的手腕'打好环境整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2月24日,高明区召开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把做好环保工作作为全面提升高明区综合实力、建设民生幸福家园的有力举措,推动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为层层压实环保责任,高明区委区政府还与各镇街签订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将在全区进一步深化“大环保”理念,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领全局,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环保新格局。
去年空气质量实现“五个最”
据了解,在对环境保持高压整治的状态下,去年高明区全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更是取得了“五个最”的优异成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四个主要指标年均浓度全市内最早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10下降9.3%,降幅全市最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83,全市最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8.2%,全市最高;空气质量全市最好。在全市环保责任制年度考核中,高明区取得了排名第二的好成绩,“大环保”格局日益形成。
“虽然在环保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创建等方面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高明区区长梁耀斌表示,下阶段必须通过环境综合整治、淘汰落后产能等手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推动各镇街必须在2018年完成生态文明示范镇创建,高明区必须于2019年创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拟启动“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高明区委区政府还与各镇街签订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书,进一步推动镇街及区级部门切实落实好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施严格问责和终身责任追究,环保责任追究将成为今后干部监督的一种常态。”高明区委书记徐东涛表示。
在水环境整治方面,从今年起,高明区将投入7.74亿元启动“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内完成30公里的污水管网建设,建成100条自然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完成总处理能力3000立方米/天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同时高明区林业部门将实行桉树限种与改种相结合、缩减桉树与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优先对水库集水区范围内桉树进行更新改造,优化树种结构,改善河涌源头水质。
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高明区将实施大气污染精准防治,结合区域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露天焚烧的监管,探索开展“一镇一策”推动环境综合治理,加快以清洁能源替代高污染燃料的进度,对7家陶瓷企业、7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等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治理,未完成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我们要努力将高明的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到城市发展的全过程,让高明既留得住绿水青山,又接得住金山银山。”徐东涛表示,高明未来的城市转型升级,主线就是全域旅游,抓手就是特色小镇、美丽乡村。要建设“珠西先进制造高地、岭南美丽田园新城”,就必须以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载体,为全区发展提供动力保障和抓手,打好这场生态文明建设的攻坚战。
【撰文】欧嘉明 叶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