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东莞一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东莞日报 2017-02-12 09:40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召开的全国法院系统表彰大会公布,广东省有4个基层法院和5名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另有10名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其中,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柯颖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柯颖(女)198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进入东莞市人民法院工作,2009年1月起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工作,现任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审判员。

柯颖自2009年开始承办案件,至今已承办了近4500宗案件,平均每年承办近570宗案件,其中2014年承办案件475宗,结案率为95.37%;2015年承办案件439宗,结案率为94.99%;2016年前9个月承办案件441宗。所办结的案件无一超审限。

为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柯颖同志提出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合作,建立和完善与多部门共同合作处理纠纷的工作模式。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案件,优先委托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亦提高南城法庭在处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影响力。对于敏感重大案件,主动邀请司法监督员组成庭审监督团,探索出一条通过司法监督员、党代表和新闻媒体监督审判的“大公开”审判模式,强化了司法公信力。

作为一个留守儿童的母亲,柯颖将对小孩的思念和母爱融入到日常审判工作中,不断温暖案件当事人。如2014年分别在万江官桥滘社区和南城元美社区开展的巡回审判工作。巡回审判的案件涉及劳动争议及兄妹间对房产争夺的排除妨碍纠纷等,这些类型案件均系涉民生案件。柯颖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对外来民工、对弱者,更多一份关心、多想一些办法、多付出一份劳动、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在法律规定的原则范围内尽量支持他们的合理诉求。

由于工作突出多次受到嘉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荣获“东莞市第一届十佳法官”、“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办案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称号。

编辑 冯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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