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势头!高明去年引进61个项目,总额达142亿元
近日,高明区正式公布实施《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岭南新民宿”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扶持办法提出,高明区将从旅游专项扶持资金中安排300万元作为高明区民宿专项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高端民宿经营者或合作组织。
对符合条件的高端民宿,高明区还将整合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和政策,重点向其所在村居倾斜支持,并加大对所在村居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及村庄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高端民宿要提供管家式服务
根据扶持办法,岭南新民宿(以下简称民宿)是指利用城乡居民自有住宅、集体用房或其他配套用房,按照“自然、生态、静谧、安全”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及乡村资源加以设计改造,岭南特色浓郁、富有人文情怀、设计精致独特,并以家庭副业或旅游经营的方式,在高明区内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的高品质处所。
民宿需经整体设计、修缮和改造,创造健康、舒适、安全的休闲居住环境,达到自然、建筑和人三者间的和谐统一。同时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房屋外观及庭院铺装具有独特的乡土风格或艺术韵味,并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室内装潢具有较高品味,且服务功能齐全,卫生整洁;符合环保要求,实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建筑物安全,气象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到位等,符合《高明区岭南新民宿经营管理标准》。
依据民宿的经营场地、接待设施、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服务水平、主题特色等软硬件水平的不同,高明将民宿划分为标准民宿、优品民宿、高端民宿三个等级。
其中,标准民宿要求75%以上客房内单设卫生间、50%以上从业人员能用普通话进行接待服务、旅客满意度达80%以上;优品民宿能满足自驾游需求,所有客房内单设卫生间,有能力提供一日三餐,民宿主人亲自提供服务,24小时提供接待、咨询、结账和留言等服务,旅客满意度达95%以上。
高端民宿则有更高的要求,能完全满足自驾游需求,提供一日三餐,所有客房内单设卫生间,自备有供旅客专用停车场,制作中英文双语标识的指示符号牌,24小时提供接待、咨询、结账和留言等服务,旅客满意度达95%以上。
此外,高端民宿还要提供管家式服务,指派专人为对应的旅客提供在住宿期间有关吃、住、行等各方面的全程安排和规划。从业人员可为旅客进行当地旅游景点及民宿自身特色的详细介绍,在服务过程中能为旅客做民宿文化主题的解说。
◎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民宿发展
为鼓励投资者打造艺术、创意、精品现代民宿示范开发建设,发挥现代民宿业在提升产业、致富农民、繁荣农村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扶持办法从资金保障、优惠政策和服务保障三大方面对民宿建设给予政策扶持。
在资金保障上,高明安排300万元作为高明区民宿扶持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高端民宿经营者或合作组织。此外,扶持办法鼓励农业、住建、交通、水务、供电、供水等部门主动向上级争取和谋划一定的项目经费,确保民宿产业的水、电、路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在优惠政策上,高明对在扶持办法正式发布后动工建设、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在今年内完成建设的高端民宿项目,且客房数量达到5间及以上的独栋房屋,经验收符合民宿标准的,将给予每栋30万元的补助,全部累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于利用闲置房屋改建或其他新建的高端民宿,经验收符合民宿标准的,除了大堂、餐厅、厨房、卫生间以外,将按照每个房间5万元的额度予以一次性补助,全部累积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经营餐饮的每10个餐位一次性补助5万元,全部累积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于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高端民宿项目,将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奖励。”高明区文化体育局(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说,对实现年入住率达到70%以上且网络订房量占全年订房量80%以上的高端民宿,每年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在服务保障上,扶持办法体现了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要求环保、国土、住建、规划、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卫计等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审批和监管等工作中,要充分考虑民宿作为新生业态的特殊性,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高端民宿,高明区将整合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和政策,重点向其所在村居倾斜支持,并加大对所在村居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及村庄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
在申报流程上,高明区将建立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由高明区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先由经营者提出申请、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地踏勘初审,再经区民宿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多部门实地踏勘,对符合要求的民宿签署联审意见,并授予“岭南新民宿”牌子。扶持办法试行两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撰文】关雪仪 叶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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