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买买买”要留心:网购货比三家,防虚假打折!

惠州日报 2017-01-23 08:42

春节将至,消费旺季来临,商家促销花样繁多,促销广告十分诱人。昨日,惠州市消委会发布春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要科学、理性、安全消费,并妥善保管好购货凭证、服务单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主动维权。

网购要货比三家防虚假打折

“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交易量大、信用等级和评价较高的大型购物网站,谨防钓鱼网站。”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消费者应“货比三家”,注意比较平时购买和节日促销期间商品价格,谨防虚假打折;仔细阅读物品详细说明,避免购买劣质、不合格商品。购物后应妥善保管各类凭证,同时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最好当着快递员当面验货。一旦与电商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客服网络平台发起维权投诉,也可以向网店或网站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消协组织等投诉维权。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选购年货时,消费者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商场或超市等经营场所。在购买商品前,应仔细查看商品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等;购买商品后注意留存相关的购物凭证,以便维权使用;如发现所购商品有过期、变质或包装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退换。“一些特卖场打出‘降价商品不许退换’‘赠品不包质量’等霸王条款的声明,都是无效的,消费者在维权时不必顾忌。”

对于个别商家“先涨后降”的价格猫腻,消费者在面对高折扣、高额返券等诱惑时,应谨防虚假广告和促销陷阱,按需消费,切勿冲动购物。

出游前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

市消委会提醒,市民选购食品要尽量到规模较大、设施齐全、卫生条件较好的农贸市场和超市购物,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要选购新鲜食物,并查看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营养标签、QS标志等,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

到酒店吃年夜饭的消费者,要注意区别定金和订金,咨询清楚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等,同时要弄清具体的收费项目。就餐后保留好凭证,以便在权益受损时维权。

对于外出旅游的消费者,市消委会建议选择可靠的旅行社,出游前要认真签订旅游合同,对容易发生争议的内容要作出具体、详细的约定,如交通工具、食宿标准、行程安排等,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以及对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出国旅游者要注意对“出境游押金(保证金)”进行约定,通过合同明确担保的形式、金额、用途等权利义务事项。

【记者】杨 熠 

【通讯员】林宇新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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