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委书记林定亮调研正大水上体育公园 和“一河两岸”规划建设
1月19日,来自中山的省人大代表王远明向省人大提交《关于加快制定出台广东省临时建设管理办法的建议》。他建议,尽快制定并出台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操作办法。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外向型工业经济的强势驱动下,广东省的城市建设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但也面临着工业区遍地开花、城镇无序蔓延、建成区飞速扩张等问题。城市土地存量资源的有效供给不足渐成突出难题。与此同时,随着国土、规划管理日益规范化,广东省加大力度查处“两违”,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用地基本上无法开发使用,也有很多项目因规划不符难落地,土地闲置问题较为严重。
王远明在提案中也指出,当前全省各市的临时建设需求较大,深圳、珠海、茂名等市均有探索开展临时建设。但是,各市做法参差不齐,并不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换言之,只有省政府才有权利制定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操作办法。”王远明说。
而且,临时建设涉及到多个部门,如规划、住建、消防、城管执法等。由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无明确临时建设的具体管理要求,临时建设无法在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以及获得有效的监督检查。
在此背景下,王远明提议,“由省制定并出台全省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操作办法,通过规范临时建设管理,逐步推进城市更新,推动城镇面貌发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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