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全面取消中心区域车辆通行费年票 追缴年票办理点公布

广州日报 2017-01-02 10:38

记者12月31日从清远市政府获悉,清远已发布关于取消年票制的公告,自2017年1月1日零时起,清远市全面取消清远市中心区域车辆通行费年票。

公告指出,清远市中心区域(包括清城区和清新区)车辆将不再缴纳清远市年票;清佛公路高桥收费站、清三公路石角收费站、龙狮公路银盏辅道收费站将停止收费;广清高速、广乐高速清远出口将停止代收清远次票。

不过,清远市政府又特别强调,凡欠缴2016年及之前年票费的车主请尽快补缴,否则,车主的欠缴信息将形成不良记录,纳入个人交通出行信用记录。追缴年票办理点设在清远市公路局及清新公路局征稽所。

据悉,清远市交通局按要求在其官网上公布了清远市2014年度年票制信息,清远市区年票收费标准为:清城区普通小车每年收费为500元,清新区收费标准减半,为250元。清远目前的7个收费项目的收费时间都已超过10年,其中最长的清远北江大桥已收费30年,国道107公路龙狮段已收费25年。

清远每年的年票收入会纳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2016年预计收入1.43亿元,而在2015年,该项收入达到2.3亿元。 截至目前,清远市年票债务余额10亿元左右。对2016年及以前欠缴通行费年票的车辆,清远市交通综合执法及路桥收费部门将继续依法追缴。

【记者】曹菁

编辑 刘晓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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