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人大明年起要测评“一府两院”,还任免一批干部

南方+ 记者 2016-12-30 19:20

30日上午,高明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查并批准了《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明区2016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

会议同时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一府两院”和有关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拟任“一府两院”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草案)》。

高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雄表示,为充分发挥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依法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高明区“一府两院”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动高明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有力执行,高明区人大常委会拟从2017年起,组织对“一府两院”和有关单位开展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工作,把程序性的监督强化为刚性监督。

测评主体是全区人大常委会,测评主体是全体区人大代表,测评对象是高明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和派出机关,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直有关单位、垂直管理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窗口单位。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六方面: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

2、 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情况;

3、 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情况;

4、 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群众来信来访,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5、 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廉洁从政情况;

6、 区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其他事项。

根据测评程序,测评工作在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开展,出席高明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区人大代表在分组讨论时,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满意度测评表,以实际到会代表的有效票计算。测评工作设监督员、统计员,测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测评结果由大会主席团授权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幕后以公告或通报形式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2017年接受测评的是高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府办、区监察局、区文化体育局等36个“一府两院”工作部门和派出机关单位。在此基础上,从2018年起,高明逐步将测评对象将扩大到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区直有关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窗口单位。

罗雄在会上转达了高明区委书记徐东涛、高明区区长梁耀斌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徐东涛认为,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开展测评工作是法律授予的权力,希望通过测评有力推动政府组成部门更加依法履职、提高工作效能,这项工作与高明区委提出“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十分契合的。梁耀斌则表示,高明区政府将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愉快接受监督和测评工作。

会议还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高明区委常委伍志强任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长,高明区委常委麦兆雄任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

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人事任免情况

会议决定,

免去冼嘉奋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孙先莉的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免去谭伟业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欧亚非的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辉的区外事侨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鹏生的区文化体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伍志强为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长;

麦兆雄为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

叶敏坚为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

黄志明为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局长;

谢志强为区农林渔业局局长;

孙先莉为区教育局局长;

谢海文为区监察局局长;

朱子华为区民政局局长;

彭友雄为区司法局局长;

麦智波为区财政局局长;

黄景宏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蔡子强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仇艳芳为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姚先明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帼梅为区审计局局长;

陈鹏生为区外事侨务局局长;

臧继炎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林柱文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撰文】关雪仪 叶能军


编辑 王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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