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高明蓝”,高明多部门齐心协力打响空气保卫战

南方+ 2016-12-23 07:39

南方日报讯今年前三季度,高明区空气质量在佛山实现“九连冠”。但从历年监测数据来看,受不利气象条件及地理位置影响,每年秋冬季节都是高明区空气质量保障的关键时期。为了守护“高明蓝”,继续维持优良的空气质量,高明区从今年起开展了大气污染精准防治行动。

11月以来,高明区环保局等部门启动24小时防治机制,重点巡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露天焚烧、道路洒水以及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黑烟情况,并建立巡查、督办、整改等信息反馈机制,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通过各种努力,高明11月的空气质量基本得到控制。12月22日下午3时,高明区孔堂大气质量监测站显示,空气质量为优。下阶段,该区将继续采用各种强而有力的措施,为高明的空气质量保驾护航。

高明区建筑工地使用“雾炮机”防止工地扬尘。高明区环保局供图

24小时全天候监控整治工业污染源

大气污染精准防治行动,就是指根据前一天的空气质量指数(AQI)及当天8时颗粒物最近24小时均值数据,结合气象部门预报未来48小时的气象条件的不同,对重点区域分别启动四级管控措施。按照佛山市统一部署,各区还必须对重点区域内的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把污染源标注在图上,实行“挂图作战”。

在大气防治严峻期,高污染燃料控制区成为重点抓手。高明区市场监管局与高明区环保局扎实开展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精准防控整治行动、复查整改和督促使用单位停用锅炉等工作,对企业燃煤锅炉进行不间断检查,防止死灰复燃。按照省、市要求,高明区必须在9月31日前完成61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

11月至12月20日,高明区、镇两级环保部门组成5大检查组,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巡查督查,检查高污染燃料锅炉使用单位137家,保障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整治成果。

12月14日上午,区长梁耀斌在副区长黄志明、谢志强陪同下,带领市场监管、环保、安监、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企业12家、涉及高污染燃料锅炉16台,发现安全隐患21处,公安分局行政拘留2人,对11家企业的高污染燃料锅炉采取停止供电的强制措施,1家企业检查时正在自行拆除高污染燃料锅炉;区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已依法要求有关企业针对上述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或者进行立案调查。

涉基坑开挖的在建工地基本配备雾炮机降尘

大气的整治涉及工业排放、扬尘、垃圾焚烧、汽车尾气排放等,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切实落实整治措施。为此,11月高明区环委办成立了“高明区环委办工作群”微信群、组织召开了两次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并建立起巡查、督办、整改等信息反馈机制,督促各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未能有效落实治污措施的单位要求停产整治。

同时,高明区环保局加强了对大气自动监测站点数据的审核,安排专职人员查看数据监控平台,及时处理异常情况。为及时把握全区大气动态情况,该局每天针对空气监测站点的各类污染物、风向风速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并与气象局共同对污染物输送路径及未来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沟通。

11月至今,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白天分成三组不间断对全区在建工地进行巡查,夜间实行抽查。夜间不仅抽查工地是否落实扬尘治理,还抽查工地是否有夜间施工许可证。11月至12月20日,高明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共出动1666人次,对1167个工地开展了检查,督促工地落实防扬尘措施。

11月至12月20日,高明公安分局联合区环保部门出动872人次上路执法,共检查车辆1328辆,查处尾气超标车辆29辆;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以区交通建设、城管部门等,加大了对道路洒水的频次,进一步减少扬尘的产生。

由于高明区农田较多,目前正值秋收季节,高明区农林渔业局实地开展一系列措施,出动人员380人次,巡查全区秸秆露天焚烧情况。城管部门亦加大对露天焚烧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焚烧点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经过各部门、各镇街的共同努力,高明区11月的空气质量基本得到控制,昨日最新监测结果显示高明空气质量为优。不过,空气质量保卫战仍未结束,该区将继续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保持高压的态势,继续打好精准防治攻坚战。

【来源】南方日报

【撰文】关雪仪 叶能军 崔妙灵


编辑 王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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