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期满!下月1日起韶关市区全面禁行超标电动车

韶关日报 2016-12-30 07:32

市区超标电动车退市期将于12月31日期满,2017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将在市区范围(浈江区、武江区)内全面禁行。

日前,记者在市区各大交通主干道上看到,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的市民依然不在少数。

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明年1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针对电动车开展执法行动,对超标电动车违法上路等行为,依法按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查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请购买合标电动车,按规定登记上牌后依法、安全出行。

超标电动车退市,市民、商家怎么看?

前日,记者在市区解放路、西堤路、惠民南路、启明路等交通主干道看到,随着超标电动车退市期即将截止,路上已登记上牌的合标电动车明显多了起来,但依然有不少市民驾驶超标电动车出行。

当记者随机采访路上驾驶超标电动车的车主是否知道明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将禁行这一规定时,市民李先生认为要两面看,他表示:“一方面来说,超标电动车退市,是有利于路面交通管理的,我们也应该配合;另一方面,对很多市民来说就少了一种出行方式,多少会有点不方便。”

随后,记者走访了市区风采路多家电动车经销商,发现在所有店内已看不到超标电动车的身影,摆放销售的全是合标电动车。为了配合超标电动车退市,更有不少商家推出了超标电动车“以旧换新”的活动。

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明年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的管理办法,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法监督科副科长王宁军。他表示,根据市政府《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退市的通告》(韶府【2016】4号)文件要求,超标电动车退市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届时将禁止超标电动车在浈江区、武江区道路上行驶,违者按无牌无证机动车进行查处。

王宁军提醒,为促进市区合标电动车登记上牌,做好超标电动车退市管理工作和遏制机动三轮车日益增多的问题,有效减少涉及此类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市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交警部门自12月10日起,已在市区范围持续开展电动车、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下一阶段将继续加大整治和宣传力度。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超标电动车退市工作,1月1日起,请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后,合法、安全地上路行驶。

据了解,目前,交警部门在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各设置了一个合标电动车登记上牌办理网点,市民可对照目录选择购买合标电动车,由商家代办登记上牌,或自行前往办理。

【记者】杨诗慧

【通讯员】曾山

编辑 李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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