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曾被污染土地,附近哪里有公厕,今后广州卖楼须公示这些!

南方都市报 2016-12-29 09:23

为了打击开发商违规卖楼,广州市住建委祭出狠招,从今日起开发商需在售楼部公示所有可能引发业主投诉的信息,楼盘需要从头到脚都公示一遍:从车位的数量到租售价格,楼巴的线路和站点,甚至细到附近哪里有公厕、变电站和垃圾场,小区范围内哪里曾经被土地污染等。

保护业主权益减少购房矛盾

市住建委表示,广州是首个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做出如此严厉公示要求的城市。

在昨日下发的新政通知中,市住建委解释此举是对《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细化、补充,可以更好地保障购房人的权益,减少买卖双方因信息不对称的纠纷而出台的。

本次新政主要是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工作,重点在于推行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公示工作,项目周边影响因素是指不局限于项目规划区域内,影响业主利益及可能引起交易纠纷或业主投诉的因素,包括污染的土地、高压线路等购房人不易发现的因素。

未来市民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以在销售现场查阅有关该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开发企业信息、项目信息、销售信息以及项目周边影响因素公示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

曾被污染的地块需在总平面图上公示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次新政涉及的楼盘信息可谓无所不包,基本上相当于从头到脚把楼盘晾在购房者眼前。

除了必备的开发商信息和楼盘预售证,常见的容易引发业主纠纷的各种邻避设施也必须在楼盘总平面公示图内公示:包括建筑区划内的市政规划道路位置及宽度、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化粪池、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学校、消防站、派出所、燃气供应站、公交首末站、车位(车库)、肉菜市场、移动通信基站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的功能、用途、具体位置、规模和数量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从未要求公示的楼盘车位(车库)规划配建数量、位置、租售方式、租金标准和售价,楼盘是否开行楼巴服务及其线路、站点、退出时间等具体设置方案等,本次也全部纳入公示范围,甚至连曾被污染的土地及其他产生污染的场所都必须公示。按照这一要求,未来广钢新城的新建楼盘将必须全部公示广钢毒土的位置,这或许会影响购房者对于环境安全的判断。

此外,新政还留有政策后门,除了上述举例的公示内容之外,还有“其他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认为可能影响业主利益或可能引起交易纠纷和业主投诉的因素”。

新政今起实施有效期5年

按照通知,这一新政有效期5年,且自公布时即开始实施,即今日起各楼盘就需要在售楼部公示上述内容。

编辑 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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