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楼盘宣传用的广告气球,却让广告公司和地产商赔了17万

南方+ 记者 杨世华  2016-10-08 06:50

在企业和商家做各种礼仪庆典活动的时候,借助各种气球广告来达到渲染气氛的效果这一做法越来越普遍。但如果疏忽大意,气球坠落,会造成许多潜在的危害。去年,阳江市阳东区某楼盘发生过一起广告气球坠落,致使路过的摩托车驾驶员受伤的事故。日前,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侵权人某广告公司及某房地产公司被判共同承担责任,赔偿受害人17万多元。

2015年4月一天早上八点,彭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该市某楼盘门前路段时,该楼盘门口悬挂的气球突然坠落,悬挂气球的绳子将彭飞绊倒,造成彭某受伤和车辆损坏。事后,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某房地产公司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彭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彭某在医院住院治疗53天,用去医疗费逾2.6万元,该费用除了由某房地产公司支付1000元,余款由彭某支付。经鉴定机构评定,彭某的伤情为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彭某认为,某广告公司应与某房地产公司就事故共同承担赔偿责任,于是向该市阳东法院起诉,要求某广告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司法鉴定费等共176288.10元。

阳东法院一审认为,对于彭某的合理损失,某房地产公司负10%赔偿责任,某广告公司负90%赔偿责任,因而判决:某房地产公司赔偿1.6万余元给彭某,某广告公司赔偿15.6万余元给彭某,驳回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判决后,某广告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不服,分别向阳江市中级法院上诉,阳江市中级法院经二审后维持原判。

【记者】杨世华 【通讯员】 邓雪婷 冯馨莹 姜拔萃 陈瑞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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