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水口拟调整污水处理费,将于26日举行听证会

东江时报 2016-12-20 15:52

日前,惠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出《关于调整惠城区(水口)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的通告》(下称《通告》)。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要求,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该局定于26日召开惠城区(水口)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的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选出并在该局网上公示。

据《通告》介绍,本次听证方案要点是惠城区(水口)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标准。调整标准分两个方案。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0.95元/吨,经营服务用水为1.4元/吨, 工业用水为1.4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为1.4元/吨,特种用水为1.65元/吨,平均收费标准为1.23元/吨。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1.05元/吨,经营服务用水为1.45元/吨, 工业用水为1.45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为1.45元/吨,特种用水为1.65元/吨,平均收费标准为1.3元/吨。

据《关于调整惠城区(水口)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听证方案》(下称《方案》)介绍,惠城区(水口)现行污水处理费标准是从2010年执行至今的,具体为居民用水0.85元/吨,非居民平均标准为1.09元/吨。调价目的和原则之一是,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这是必须完成的基本目标。

据《方案》介绍,两个方案中,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的调价幅度相对较小,分别为0.10元/吨和0.20元/吨,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据统计,水口片区80%的居民家庭每月用水低于25吨,即80%的居民家庭每月新增污水处理费支出不超过5元;在非居民用水中,行政事业用水和工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上涨较大,主要原因是以前基数较低,现在则按政策要求简化分类统一标准。

由《东江时报》与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开设的《价格政策咨询台》,长期接受市民投诉或咨询价格问题。市民如需了解价格政策,或投诉身边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可拨打《东江时报》新闻报料热线(2239110),或发送手机短信至18898898855反映情况。还可登录今日惠州网,或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记者】刘建威 

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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