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中央发话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附解读)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6-12-16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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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4日至16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总结2016年经济工作,阐明经济工作指导思想,部署2017年经济工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讲话中阐述了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对明年经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作总结讲话。

本文来源:综合自21世纪经济报道、新华社

会议指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以下是会议提到的关键点:

1.2017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2.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

3.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4.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5.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抓紧编纂民法典。

以下是会议要点详细及专家解读:

2017年货币政策定调!

据新华视点消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7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预算安排要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调节好货币闸门,努力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

这跟分析机构判断大体一致。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效,减税减费政策还会延续。货币政策,由于人民币贬值压力、部分资金外流等,外汇占款货币生成机制受影响,央行近期更多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释放流动性。

解读

2017年货币政策存加息、降准空间

这并非中央第一次提及疏通货币传导机制,当前经济出现“脱实向虚”的趋势,一些领域出现资产泡沫,已引起中央高度重视。

著名市场派经济学专家田国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表示,2017年货币政策存在加息、降准的空间。田国强表示,实体经济肯定要发展,一旦脱实向虚,中国经济将陷入更大的困境。

如何确保实体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合理流动性?“这需要改变目前扭曲的银行放贷结构。其实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根据中央精神,明年货币政策要适应货币供应方式新变化,维护流动性基本稳定。

田国强分析:“一般而言,如果将流动性置于较高的优先位置上,则央行应该会降准,向市场增加流动性;而将人民币贬值压力与国际形势作为优先考虑项的话,则央行应该加息。”

近2个月以来人民币汇率已经贬值超过4%,整体呈现加速下跌的趋势,如今美联储加息也已成事实,美元指数将继续走强,人民币贬值压力进一步加大。随着中国外汇储备削减压力增大,资金外流的压力增加,央行将有可能适当加息。

“另外,从实体经济发展方面来考虑应该保持适当的流动性,目前的存款准备金率较高,具有一定的降准空间。”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

会议提出,要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比例,盘活城市闲置和低效用地。特大城市要加快疏解部分城市功能,带动周边中小城市发展。

会议还指出,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立法,加快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发展。加强住房市场监管和整顿,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

解读:

如何做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会议的观点与分析机构做出的2017年将着手推进“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多层次供应体系建设的判断基本一致,加大热点地区土地供应,推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实现保障房体系、商品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共同推进被认为是其中最重要的三点内涵。

其中,房地产税和不动产登记被认为是推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的两大重要抓手。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房地产税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曲卫东认为,房地产税具有降低房屋空置率,实现资源集约配置的作用,同时能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长期、有效的税源,长期看,对于稳定房地长市场有重要作用,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但短期看,还要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财税体制改革进度和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转趋势。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预测,到2020年前后,将会完成房地产税设计和立法,配合先期完成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共同构成房地产持有环节的监管体制。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刘贵文指出,2014年,中央提出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住房、土地、财税、金融以及不动产登记4类政策性工具,都仅仅停留在工具层面。在各部门联动推进相关工作的前提下,还需要综合考虑不同地区房地产行业冷热不均的复杂现状,以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摆脱国民经济对房地产行业的过度依赖为最终目标,提高土地政策灵活性,发挥货币政策对经济转型的促进作用,激发地方政府对地方税收政策改革的探索热情,为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进行系统性的设置。

房地产税会加快推出?

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2017年对此做出了更为明确的决策。

政治局会议释放信号,要建立长效机制,外界分析人士普遍都提到房地产税。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首席经济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2017年市场化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工具,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包括土地、税收、融资等政策工具,分别是:

一是,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处理小产权房,房价上涨过快的地方要加大供地。

二是,税收政策。推动房地产税出台,调节国内收入分配问题。

三是,融资政策。我国应该推出住房政策银行,像美国房地美一样,为低收入群体购房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还要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是,推动户籍制度改革。为了化解地方房地产过剩问题,需要推动放开城

镇户口,吸收人群入驻。

五是,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房价上涨的地方,都是公共服务较好的地方,要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要综合运用“财税”“立法”等手段,来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长效机制。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将加快推进呢?

目前房地产税正由全国人大牵头起草工作,尚未有具体方案对外披露。房地产税一直为外界热议,由于2016年年初房地产“去库存”任务仍大,当时外界普遍认为房地产税的出台可能不利于去库存工作的展开,加上经济下行压力仍大,房地产税出台恐带来更多负面效应。

不过,今年7月份G20成都财长行长会议上,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研讨会上表示,房地产税等改革虽然艰难,但仍将义无反顾地推进。

随着今年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大幅上涨,10月初22个城市房地产调控转向,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变成更为迫切的任务。此时,房地产税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税出台需要立法,立法进展取决于全国人大。房地产税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起不了太大作用,房地产税出台初期能起到一定调控作用,就像石头扔进水里,刚开始泛起涟漪,之后就平静了。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云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税等是长效机制,短期未必能出台。

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抓紧编纂民法典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抓紧编纂民法典,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坚持有错必纠,甄别纠正一批侵害企业产权的错案冤案。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提出“编纂民法典”,党中央国务院在11月印发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抓紧编纂民法典”,可见民法典对加强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解读

民法总则2017年肯定颁布

“民法典被认为是一部调整社会经济生活关系的基础性的法律,会规范各种类型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利等。”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按照立法机关的工作思路,民法典编纂将分两步走,首先制定民法总则,其次将已经制定的物权法、合同法等基础性法律加以修订后编纂成民法典。

今年6月,民法总则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第一次审议,今年10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即将于12月19日开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进行第三次审议。如此进度的法律审议在立法工作中极其少见。

“这说明,民法总则将肯定在明年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被审议通过。”薛军说。

“产权保护是保护非公经济的核心。”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说。我国虽已明确平等保护非公产权,但各种法律制订较晚,2004年才将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2007年3月才颁布了第一部物权法。

“当务之急是审判一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典型案例,是否平等保护产权,最终要体现到个案审理是否公平。”孟勤国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产权保护提出新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十三五”规划建议指出,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

“恒产的前提是恒法,而法律必须是稳定、公正、透明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 洪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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