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班长组长,佛山将有河长湖长!将推动实现治水目标

​佛山日报 2016-12-14 09:37

昨日,水利部、环保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部委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视频会议,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确保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的目标任务。副市长赵海出席佛山分会场会议。

根据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我国将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先行先试,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已有8个省、直辖市全面推行河长制,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部分市县或流域水系实行了河长制。佛山亦在其列。

早在2008年,佛山在汾江河流域16条河流实施河长责任制,分管副市长亲自挂帅任河长,禅城、南海两区副区长任段长,七个镇街行政负责人任涌长。2013年,我市提出分批推动227条主干内河涌“一河一策”整治,第一批42条和第二批90条重点河涌均明确河涌涌长责任人,第三批95条河涌正在落实相关涌长责任人。2015年,我市把河涌整治责任延伸到村居,将河涌按所属行政村分段,由行政村负责人任河涌分段的“段长”,实现河涌治理责任全覆盖。

在各级河长、涌长等共同努力下,我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河道黑臭现象基本消除,原先脏乱差的面貌得到彻底改变,水质持续改善,水环境治理呈现出良好的示范效应。今年10月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开展“河长制”落实情况调研时,肯定了我市的做法,认为佛山实施较早,措施实在,成效明显,并要求佛山完善体制机制,为全省全面推进“河长制”探路。

“佛山在探索河长制工作方面有很好的基础,取得初步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相信能在2018年前完成全面实施河长制的任务。”赵海要求,佛山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并在明年上半年出台我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落实水环境整治的党政同责,以河长制推动治水目标的实现。

据介绍,我市刚刚诞生的“佛山十大最美河湖”中的6条河流均实施河长制。今后,市内所有的河湖都将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分段分级设立河长、湖长,并实施责任制考核,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

【来源】佛山日报

【记者】谈飞洋

编辑 王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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