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赌博网站接受投注 “幕后老板”最终获刑

南方+ 2016-12-09 10:21

获得赌博网站投注权,将代理账号交给他人从中获利。金湾法院近日审理此案,男子陈某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刑。

金湾区检察院指控,2014年6月,被告人陈某将互联网赌博网站某网址、总代理账号和密码交给下家方某(已判刑),该代理账号每天有人民币20000元的信用额度。而后方某利用该账号在赌博网站上进行投注,2014年7月投注金额为人民币14.6万元,8月份投注金额为人民币1270028元。被告人陈某根据输赢情况和佣金比例,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方式与方某进行赌资结算,其中通过银行转账给方某四次:2014年6月30日转账人民币11200元,同年7月21日转账人民币38720元,同年8月4日转账人民币19550元,同年8月11日转账人民币19000元。2015年9月15日,被告人陈某自动投案。

被告人陈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另查明,2014年11月10日被告人陈某被上网追逃,2015年9月15日被告人陈某主动到红旗派出所投案,同日被取保候审。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他人投注,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认罪悔罪认罚,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珠江晚报)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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