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台新能源汽车交付 将承担航展馆周边摆渡工作
2016-12-06 12:18
5日,市发改局公布珠海2015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应用拟补助资金计划,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珠海公交柏顺绿动出租车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将获得1270.66万元专项补助资金。
记者了解到,该专项资金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下达珠海,专项用于引导和支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推广应用。
记者在5日公布的补助资金计划上看到,珠海8家公司纳入补助计划,包括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珠海公交柏顺绿动出租车有限公司、珠海市通勤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骏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珠海新高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珠海市祥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珠海金凯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其中,珠海公交巴士有限公司的10个直流充电桩站点,共拟补助1081.575万元。
据悉,为落实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补贴政策,珠海于今年10月在省财政补助政策基础上制定出了具体的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此次补助范围为珠海市辖区内,符合相应国家和行业标准,于2015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并提供服务的充换电设施。充换电设施补贴标准按服务能力,主要参考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直流充电桩(机)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机)100元/千瓦,换电站工位50万元/工位,加氢站100万元/站。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