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购公务车中 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30%

南方+ 记者 范少鹏  2016-06-15 07:44

6月14日,记者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全市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配套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条件的车位。

市直主要机关及珠海各区政府的代表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电动车节能环保,而且能源消耗和维修费用都较低,公共机关应该做出表率。同时,修建电动车专用停车点后,也能缓解公共机关车位紧张的情况。

有与会代表建议,希望能够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提高新能源汽车的续航能力,完善新能源汽车购买及使用财政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使用更加普及。

会后,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市府大院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点。据介绍,这是珠海公共机构里首家配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点的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在公共机构中推广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点,并采取以租代买的方式,与企业合作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据了解,目前珠海市公务用车里主要为燃油车,还没有配置新能源车。今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出台,其中规定,从2016年起,珠三角地区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纯电动汽车占当年配置更新车辆比例不低于95%,公共机构单位内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

【来源】南方+原创稿件

编辑 胡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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