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昌道励 2016-11-15 15:54
2016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自11月1日接受网上申请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记者15日从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获悉,截至15日,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的注册人数已超过2万人。
然而,虽然申请期已过半,目前尚有较多申请人在等待观望未提交申请。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醒广大来穗人员,2016年积分制入户网上填报申请的时间截止至11月30日12时,递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30日17时。请申请人注意时限规定,及时备齐所需证明材料,尽早提交申请。
据介绍,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数据和窗口咨询情况显示,目前部分积分制入户申请人存在对政策及申请操作流程理解不够的问题。比如,有些申请人未充分了解积分制入户的排名规则,认为取得积分越多越好,导致为争取多项积分而反复考量、办理相关证明。其实,申请人只要在“文化程度”、“技术能力”、“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社会服务”、“纳税”、“创新创业”、“职住区域”7个积分指标中达到60分就具备申请资格,最终是根据缴纳医疗保险和办理居住证的时间长短进行排名,不用在积分指标中“每分必争”。
今年积分制入户进一步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便民新举措,申办流程和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一步得到简化,11类证明材料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改由直接网上填报信息、后台统一审核。而目前“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显示,很多申请人还是按照去年的做法,开具并上传了个人房屋所有权证、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证明等不需要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建议申请人仔细阅读《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办指南》中对于各项材料的申办要求,避免浪费人力和时间,更加便捷办理、及时提交申请。
据了解,部分申请人反映,目前有一些“代办积分入户”的不法中介四处张贴广告、派发传单,误导申请人以为办理流程复杂,或误以为有特殊渠道和申办“技巧”。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醒申请人,积分制入户是广州市委、市政府面向来穗人员的惠民工程,申办过程中不存在收费事项,不符合条件也没有变通机会。建议需要咨询、办理积分制入户的来穗人员通过各级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咨询电话等渠道获取权威信息,并到指定窗口进行咨询或办理申请。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表示,对我市个别地区出现的“积分入户广州”违规广告以及以代办积分入户为名涉嫌违规代理、虚假申报或诈骗行为,将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人社局、工商局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相关违规行为将记入诚信体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组织和个人依法追究治安刑事责任。
2016年积分制入户常见热点问题选编
学历证明相关问题
1.问:只有学历证,没有学位证是否可以申请积分?
答:可以。需提供学历证书及其验证证明。
2.问:非全日制本科(专科),包括自考、网络教育等形式获得的学历证书是否可申请积分?
答:可以,只要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及其验证证明即可。
3.问:省外中专学历在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学历鉴定,取得学历证书鉴定证明,能否作为申请积分入户的学历证明材料。
答:可以。
合法住所证明相关问题
4.问:有购房合同,无房产证,可否以此房屋产权作为合法住所?此种情况如何在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上填写产权号和登记号?
答:如能在房管部门系统上查询到申请人名下有该房屋(即有查册表信息),可作为合法住所的房产,但地址需与居住证地址一致。在积分制入户网申请系统上可按查册表上的房产登记证号填写。
5.问:宅基地证是否可以作为合法住所的房产证明?
答: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宅基地证可以。
居住证相关问题
6.系统上填写居住证年限是总年限还是最近一张有效居住证的年限?
答:填最近一张有效居住证的起止时间。
7.问:人才引进类的《广东省居住证》可否当作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申请积分入户?
答:可以。
职业资格和技术能力相关问题
8.在系统填写技术能力指标项时,如果证书工种不在系统默认的职业大典目录内,该如何处理?
答:在系统填写时遇到问题,可将问题截图发送至系统报障邮箱(gzjfzrh_01@126.com),工作人员将按规定核实修正并回复邮件。
9.问:考试成绩合格了,但还未拿到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可以申请积分?
答:必须要有证书才能申请积分。申请人应协调发证机构尽快发证再申请。
10.问:省外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查不到,但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可以查询,并能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技能鉴定中心出具验证证明,此种情形是否也符合职业资格证书的验证要求?
答:不符合。请尽快协调发证机构上传相关数据。
劳动合同相关问题
11.问: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就业登记单位)为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或集团公司属下子公司)的是否可视为“三方单位”名称一致?如何在系统填报资料?
答:可视为一致,需总公司(集团公司)出具公司间的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在系统上填报时,需上传证明扫描件。因系统会自动校验三方单位名称的一致性,请统一单位名称后提交。
12.问:劳动合同原件遗失,如能提供加盖“与原件相符”章以及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是否可代替劳动合同原件?
答:可以。
其他
13.问:哪几类医保可累计缴费年限?
答:积分入户累计年限的4种医保类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工医保、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14.问:能否延迟提交计生证明?在街道办理计生证明时被告知仍需回户籍地,此种情况该怎么办?
答:必须在11月1日至30日的申请时间内提交计生证明。如被告知需回原户籍地办理,可向市卫生计生委反映相关情况。
15.问:借住证明、从事相关工种工作或专业技术工作证明等,是否有固定格式?
答:无固定格式。但在证明中需将相关证明事项内容表述清楚,并有签名或盖章。
16.问:如在系统填报时注册信息(如姓名、邮箱)填写错误,怎么修改?
答:请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原提交申请的受理点填写《信息变更申请表》。
【记者】昌道励
【通讯员】来穗宣
【校对】符如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