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政隆任职看省级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的门道

察时局  2016-10-18 19:53

据《南京日报》10月12日报道,中共中央和省委决定,吴政隆同志任江苏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和南京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兼任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黄莉新同志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常委、委员、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这距离上月29日吴政隆当选山西省太原市委书记,仅半月有余。

值得注意的是,吴政隆此次履新,出任省级党委副书记兼任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1.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省政法委书记和市委书记情况最多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省级党委均建立的是“一正两副”的领导班子架构,即一名正职党委书记、一名副书记由省级政府一把手兼任,另一名则为专职党委副书记。

由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省政法委书记和市委书记的情况并不少。

公开报道显示,目前由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任省级政法委书记的,包括浙江的王辉忠和贵州的谌贻琴等。

广东、江苏则是出现了专职副书记兼任省内重要城市市委书记的情况。比如现任江苏省省长石泰峰,2014年6月至2015年11月间任江苏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的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均为副省部级。由于地位重要,这些城市的市委书记一般都由省委常委兼任,但是由省委副书记兼任的比较少见。

2.兼任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少见但在深圳为常态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表示,专职省委副书记兼任其他职务本身就是一个少见的情况,兼任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则更为少见(注:中国现有15座副省级市:广州、深圳、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济南、杭州、哈尔滨、长春、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其中青岛、大连、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其他的都是省会城市。)。他解释道,按照惯例,专职省委副书记是不会兼任任何党内职务的。

截至目前,根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信息,仅有江苏和广东两省仍有省委副书记兼任副省级城市市委书记的情况:江苏省委副书记吴政隆兼任南京市委书记,广东省委副书记马兴瑞兼任深圳市委书记。

虽然同为副省级城市,深圳和南京的情况也有所不同。对于深圳市而言,历来有省委副书记兼任市委书记的情况。马兴瑞之前,曾以广东省委副书记身份兼任深圳市委书记的,还有张高丽、黄丽满、刘玉浦三位。

3.省委副书记成为选拔正部级官员的后备库

需要注意的是,省级专职党委副书记虽然级别与省委书记、省长以外的其他常委会成员级别相同,均为副省级。但是在常委会排名仅次于省委书记、省长之后。

从近年来地方选拔正部级官员的情况分析,省委专职副书记已经成为主要的“储备人才”和后备梯队。

梳理现任31位省级政府一把手的履历发现,有19位担任过本地专职副书记,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等。

4.专家:省委副书记兼任多是出于过渡空缺职位

那为什么会出现专职省委副书记兼职的情况呢?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并不这样认为。他认为省委副书记这样的级别,一般来说基层经验都很丰富。兼职这种状况都是过渡性的,时间不会太长。一般是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情况时,由省委副书记兼任。

他解释道,省委专职副书记工作面相对比较宽、工作能力相对比较强;而且没有什么主抓的业务,所以说省委有职位空缺找不到合适人选时,会兼任这一空缺职务作为一个过渡性措施。

此外,在很多省委副书记出缺需要补位,也会出现由市委书记兼任的情况,一般时间较短,属于临时过渡。过渡时期之后,会在省委中转任新职务,市委书记一职则由新官接任。如之前的苏州市委书记梁保华(2000.09——2000.12,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罗志军(2007.12——2008.01,任江苏省委副书记兼南京市委书记)。

编辑 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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