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控医疗费动真格!禁给医务人员设创收指标,取消门诊输液

南方+ 记者 曹斯 李秀婷  2016-10-14 18:23

如何进一步缓解看病贵?日前,广东出台了《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0月14日,省卫计委在权威解读《方案》时明确指出,2017年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也强调,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药占比要控制在三成以内。

目标

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

数据显示,全国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收入增速已经由2010年的18.97%,逐渐下降到2015年的10%左右。

2015年,我省公立医院医疗收入较2014年增长9.3%,次均门诊费用达208.7元,较2014年增加7.3%;次均住院费用达9761.7元,较2014年增加7.2%。

虽然我省医疗费用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仍然是我省医改的重要目标之一。

日前,我省出台了《方案》,明确我省2016年要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并且22项主要监测指标要基本达到目标要求,要求更高,指标比国家还多1项。

记者留意到,这些主要监测指标包括区域医疗费用增长、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门诊/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增幅等。

《方案》明确,到2017年底,我省要逐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公立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不超过全国同级同类医院平均水平,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同时,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在2017年降到30%以下,挂号、诊察、床位、治疗、手术和护理收入总和占医疗收入比重在2017年达40%左右。

措施: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逐步取消门诊患输液

《方案》明确提出了严格医疗服务管理、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推广适宜诊疗技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构建分机诊疗体系、强化医疗机构内控制度以及强化医疗费用检测等八大措施,来给医疗费用“降温”。

●临床路径规范管理

所谓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

根据《方案》,我省将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专业及病种,促进肿瘤等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力争在2016年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30%以上,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逐步取消门诊输液

抗菌素滥用的问题向来备受关注。《方案》提出,将进一步规范门诊管理,除儿童医院外,在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并逐步取消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和静脉输液。

同时,将采取处方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处方点评制度,控制抗生素不合理应用,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加强临床使用干预。

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

《方案》还明确,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

《方案》还要求规范检查管理,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凡是通过费用较低的检验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诱导患者再行其它同类检查项目;非疾病诊治需要,不得重复实施检验检查。

一直被诟病的“大检查、乱检查”,《方案》也明确要严格整治,同时,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三级医院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总体不低于70%,CT、MRI检查阳性率总体不低于70%。

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

降药价是控费的重中之重。为降药价,《方案》明确实行药品、医用耗材分类采购,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发挥省药品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优势,进行公开竞价交易。

同时,落实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的价格谈判结果,实行区域集中或委托交易机构等多种议价方式,提高议价能力及效果。

此外,《方案》鼓励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年度销售金额(不含中药饮片)占比达到50%以上;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基本药物年度销售金额占比达到25%以上;同级别专科医院基本药物年度销售金额占比可相应下调5个百分点。

《方案》明确,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

●特需医疗服务不超10%

《方案》提出,将制订全省公立医院临床诊疗技术项目清单,明确各级公立医院应提供的诊疗技术服务项目。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

同时,加强高风险、高费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严格控制不符合医院功能定位的诊疗技术,严格控制临床效果不明显、费用高的医疗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公立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比例不得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方案》指出,将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在总额控制下,系统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选择临床诊疗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治疗技术成熟且质量可控、费用水平可考量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优先开展按病种付费。

同时,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监督制约作用。在规范日间手术和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

解密

如何让目标和措施落到实处?

排名公示加强监督 控费控制与薪酬挂钩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以及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医疗费用总体上也随之增长,但必须把增幅控制在合理的区间。控费说了很多年,怎么才能真正让目标和措施落到实处,让群众享受到实惠?

广东采取两个办法:

办法一:实行医疗费用排序和公开。

一是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费用指标监测情况,按地区、按医疗机构进行排序,每年定期按规定公示排序结果,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二是要求各级公立医院建立医务人员用药量、药品总金额、抗菌素使用量、患者自费药使用量排序制度,建立排序结果分析评估制度,每季度把排序结果上网(或上墙)公示。

三是省卫生计生委定期公布各地级以上市主要监测指标排序情况,并将排序情况抄送各级政府。省部属公立医院按照属地化原则,纳入当地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公开范围。

四是建立控费目标通报制度,通报各公立医院年度控费情况。对于控费目标排名靠前的医院在公立医院基建投入、设备购置投入、重点学(专)科建设投入、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于达不到控费目标的医院,根据情况核减或取消资金补助。

办法二:严格考核评价

一是建立控费目标考核评价机制。将医疗费用控制作为公立医院等级评审准入、新增床位审批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的重要依据,对未达到控费目标要求的公立医院,暂停上述资格,经整改符合要求后再予重新启动。

二是将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纳入对所属公立医院目标管理、院长年度绩效考核和院长任期考核范围,提高控费指标所占的考核权重。

三是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制度和机制,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行为规范、技术能力、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考核指标,严格实施全员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并纳入医疗服务信息化监管体系统一监管。

【记者】曹斯 李秀婷

【通讯员】粤卫信

【校对】冯志坚

编辑 丁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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