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改|今年全省医疗费增幅控制在10%以内

南方+ 记者 李秀婷  2016-07-19 22:37

日前,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简称《要点》),提出了十一类43项医改工作任务,明确了2016年广东省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的医改重点工作。19日,广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就《要点》进行了权威解读,不仅梳理除了几大看点,还透露了不少“惠民”消息。

看点1:广东将申请成为综合医改试点省

《要点》一大亮点是提出广东将申请成为综合医改试点省。省卫计委介绍,为增强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国家去年开始推行综合医改省级试点,第一批试点4个省,今年推进到11个省。

“启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意味着医改组织领导将更加强有力,改革推进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国家层面明确的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将坚决推进。”省卫计委表示。

成为试点省对广东提出了怎样的要求?省卫计委表示,广东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省级顶层制度设计,聚焦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难点,强化“三医”改革联动和政策衔接,加快形成符合省情、具有示范价值的医改模式。

看点2: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铺开

目前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实现全覆盖,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如果说近年来城市居民对医改成效感受不深,那是因为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启动公立医院改革。”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感觉”要来了。今年广东医改的另一重要任务是要全面铺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据介绍,今年12月底前,广东将争取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动部属、省属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这意味着包括广州在内的部属、省属医院等大医院也将启动改革。

看点3:将定期排名公示各地级市医疗控费情况

《要点》中提到的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是群众最为关心的话题。省卫计委透露,国家提出2017年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我省要求今年内就达到,年内人均门诊和人均住院费用增幅要控制在10%以内,并对各地和各级医疗机构提出了控费目标,将定期对各地级以上市医疗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公示。

看点4:每个家庭将有一名签约家庭医生

为缓解“大医院门庭若市,小医院门可罗雀”的状态,《要点》指出,广东将在全省全面推行分级诊疗试点,推广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省卫计委表示,“十三五”期间医改的目标,是要实现每个家庭有一名签约服务的家庭医生。

看点5:省内注册医师可在任一医疗机构执业

《要点》指出,从2016年起,广东实行所有类别的医师及护士第一执业地点报备制、省域注册制、多点执业注册网络备案制。这意味着,在我省注册的医师可在全省任何一个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将打破“单位人”的界限。

省卫计委还透露,目前,医师多点执业的配套实施细则,《广东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修订)》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不久将公布实施。

【通讯员】粤卫信

【校对】梁永忠


编辑 陈峥
创造更多价值
更多精彩尽在南方+客户端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