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广州楼市新政:旧政重提是要防范于未然

南方+ 记者 蒋劲劲  2016-10-05 15:02

对于10月4日晚深圳、广州等地接连出台楼市新政,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政策频出并非偶然,而是楼市的发展趋势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政策虽然是10月出台,但是政府早在9月甚至8月就已经在调研,不是心血来潮做出的。”

对于广州新政,黎文江分析,基本上都是以重申之前的监控政策,但其中也有值得关注的地方。

政府指导价被重提

新政相关条文:加强商品房价格监管,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继续对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现房销售价格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解读:在当下广州市场环境下重新强调政府指导价最大的目的是防范于未然,防止市场过热价格升涨过快。”但黎文江也指出,在此前政府指导价刚出现在市场时,楼盘销售双合同的应对方式就盛行一时,如何应对仍需考量。

新政呼应假期楼盘巡查行动

新政相关条文:对取得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天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并进行销售,继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任何价金。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蓄客集中开盘、控制房源、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等手段进行促销,不得明示或暗示房价即将上涨升值等误导消费者,禁止虚假广告宣传。

解读:更加引人关注的是,在此次广州新政中,提及未取得预售证的项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价金。这与十一黄金周广州房管局对楼盘巡查的有着强烈呼应。黎文江认为,这个政策主要是针对当下盛行的楼盘中介代理风,只要是市场成交理想,购房意愿不降,那么是否提前收诚意金认筹对于市场大势影响不大。

据了解,10月1日,广州市住建委房屋交易监管部门对全市预售楼盘进行节日巡查,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发布虚假消息、借机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无证售房、合同欺诈、公开售楼信息不规范、发布不规范房地产广告等行为。

广州市住建委表示,在节假日期间将加强巡查力度,联合工商、发改(价格)部门做好市场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即时停止其违法违规行为,做好跟踪复查。对拒不整改或不按规定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理,必要时通过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针对国庆楼市运行特点,市住建委还将对虚假“日光盘”炒作进行重点查处,防止人为营造恐慌、抢购氛围。

防止市场催高房价的倾向

新政相关条文: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严格执行现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和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解读:之前政策主调是去库存,现在一线城市的库存去化速度比较快,现在新政频出是要防止市场催高房价的倾向。但黎文江认为,只要房贷政策不收紧,现行的政策被严格执行,广州未来市场发展还将是平稳健康的。

【记者 蒋劲劲】

编辑 许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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