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 2016-07-28 15:1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
①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
②深化巡游车改革,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承包费和抵押金等,降低驾驶员负担,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③规范网约车发展,明确网约车合法地位;
④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
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新政于11月1日起实施。
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
今天下午3点,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七部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备受关注的私家车参与网约车运营,新规明确私家车符合条件可转化为网约车运营。新规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登记为出租车。
网约车应在公安机关登记并取得相应运输证
网约车车辆要求: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标准。车辆应在公安机关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当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顺风车可以开吗?明确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
交通运输部再次明确表示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并制定相应规定,但需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发展。
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规明确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但网约车平台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网约车兼职司机仍可保持“自由身”
新规规定,网约车平台可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满足网约车灵活用工需求。这表明兼职司机仍可保持“自由身”,不影响本职工作。此前,征求意见稿要求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多数意见认为平台与驾驶员是经济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
《暂行办法》严格驾驶员准入条件,应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
网约车报废标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暂行办法》建立了按里程报废标准,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降低出租车过高的承包费和“份子钱”
《指导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过高的要降低;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过高的要降低。
滴滴出行回应《暂行办法》
滴滴方面表示将按照《暂行办法》 要求,规范运营,积极申请网约车平台公司相关经营许可,也将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出行行业相关企业一同探索,加大技术创新,提高交通资源利用和城市交通效率,改善出行体验。为社会创造更多灵活的就业机会,更好地为亿万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
优步回应网约车新规
优步符合暂行办法中 《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申请所需的企业法人、ICP许可证、数据库和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网络安全管理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所有资质要求。
神州专车回应网约车新规
神州专车将严格按照网约车监管政策要求,继续坚持 "专业车辆、专业司机”的B2C模式,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 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