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尚黎阳 2016-07-15 07:30
2014年3月,作为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广东承担起先行先试,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的光荣使命。在当年,广东法院受案已达到约109万宗,并在2015年,上涨到约146.95万。案多人少的矛盾,和各地案件不均衡、城乡差异较大的省情,使司法改革对广东来说,既是难得机遇,更是艰巨挑战。
2014年11月,广东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两年过去,广东新建了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了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探索了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案快审、举行了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
在压力与困难中,广东一路前行,大胆创新,司法改革铸样本,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压力,我们更有信心!”在司法体制改革座谈会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霍敏郑重表示。
以案定员符合办案实际
在改革之初,广东法院就对自己的省情有深刻的认识。“按照中央确定,广东法官员额比例为39%,但广东是一个很特殊的省份,”霍敏说,广东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如果搞“一刀切”,各个法院法官员额都定在39%,珠三角地区可能加班加点都难以完成审判任务。
针对省内实际,广东明确提出全省统筹的法官员额分配原则,适当向基层、向办案任务重的法院倾斜,法官员额比例最高的占51.7%,最低的为20.8%。其中,珠三角核心5市案件量占全省近70%,员额占全省比例达65.56%,确保既符合中央政策要求,又符合广东法院办案实际。
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龙光伟对此感受深刻,他说,39%的员额刚确定下来时,各个法院的压力都非常大,深圳常住人口多,案件量大,如果“一刀切”,深圳很多一线法官都不能入额,会严重加剧案多人少的矛盾,广东法院结合省情,以案定员的做法,非常符合实际,让他和法官们都“松了一口气”。同样,在案件较多的广州中院,以案定员也保证了符合条件的法官都在员额当中,回到一线办案的法官比以前更多。
目前,广东首批试点法院的法官入额工作已经全面完成,今年5月28日,全省第二批改革试点法院统一举行了法官入额考试,其中3015名法官已通过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资格审核,其他第二批试点法院推荐名单,也于近期向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提交审核。入额后,法官可以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把精力放到审判工作上,提高审判的质量。
深圳福田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魏巍告诉记者,改革后,她有一个明显的感受,觉得法官更像法官了,“以前单是送达这项程序就要耗费许多精力,现在我不用操心这些事务,法官助理承担起了辅助工作,我审理案件时就能更精细,每一个案件都希望做成精品。”
魏巍说,知识产权庭的其他法官,在改革之前,遇到拿不准的案件,常常去征求庭长的意见,如今他们独立办案,自己承担责任,对案件也更加负责了。
入职刚刚三年的小孙,此次虽然没能入额,成为了一名检察辅助人员,但在她看来,改革之后,职业晋升更看重办案能力而不是年限,晋升机会反而更加明朗。“而且作为一名新人,我的办案经验比较少,以前办案完全找不到重点在哪里,现在在一个团队中,有检察官时常进行指点,学习和成长的速度非常快,这种感觉比以前乱摸索好多了。”
繁简分流缓解案多人少
案多人少一直是广东的难题,2015年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6.95万件,其中新收127.37万件,办结122.11万件,比2014年分别增长14.3%和11.85%,创历史新高。
霍敏说,全省法官员额是相对固定的,但近几年全省案件量增长很快,一直在以百分之十几速度上升,“像深圳这种案件量大的地区,上涨百分之十几就非常多了,茂名这些原本案件适中的地方,在这种案件增长速度下,也开始感到了压力。”
然而,伴随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启动,各试点法院均明确入额法官的办案数量,不仅深圳、佛山等珠三角地区法院办案任务明显提升,茂名、汕头等经济欠发达地区法院法官办案任务也大幅提升。佛山入额法官人均办案283件,同比增长97.9%,茂名入额法官人均办案数96.85件,同比增长高达148.3%。
案件量增长、办案量增加,与此同时,广东出台《广东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责任追究机制,压实审判责任。深圳对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进行专项评查,5名法官因无正当理由拖延办案被通报批评或取消评先资格。
在霍敏看来,法官有审限管理,只要案件来了,系统自动就排到法官那里去,案件持续增长,面对审限和追责,法官们都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如果说我有压力,我的压力就在这里,”法官们的现状让霍敏心忧。
不过,在案多人少,短期内增人增编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广东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寻找审判工作提质提效的新模式。
广州越秀法院距离看守所有20多公里,以往单提押被告人回院庭审就需近1小时,交通拥堵时段耗时更长。越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三方介绍,针对这种情况,越秀法院架设网络专线,增建了与检察院、看守所连接的远程视频法庭,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即可对看守所的被告人进行视频庭审,有时仅用5分钟就可以审结一宗刑事速裁案件,2014年10月至今,越秀法院办结的刑事速裁案件已经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约三成,而无一抗诉。
深圳福田、罗湖法院不仅探索司法事务集约化改革,对送达、速录、技术支持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利用市场资源购买社会化服务,还对案件进行了繁简分流,建立快审快执团队,把简单案件先快速化解。
“像福田有较多金融机构,法院有不少信用卡执行案件,今年半年受案已经超过了四千件,”福田法院执行局局长朱珠说,对这类案件,执行局就可以采取集中批量办理,大大提高效率。罗湖法院遵照“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的模式,10名法官能够办结全院50%的民商事案件,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
“法院在管理和技术方面必须转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朱兰春认为,法院应通过资源集约化、科技信息化、社会外包化等方式,把专业的给专业去做,社会的给社会去做,摆脱以前沉重的事务性包袱。在他看来,这可能是以福田法院为代表的法院系统今后的突破方向。
保高托低确保收入不降低
谈到法官辞职,龙光伟不太认同外界的一些看法,他认为各个行业都有人辞职,小部分法官作出的职业选择,却被外界进行了放大和误读。
他说,2014年至今深圳中院共有10人辞职,改革启动后,法院人事暂时冻结,只出不进,等到人事恢复,愿意来的会比辞职的更多。而广东省内人案比最突出的宝安法院,2012到2014年间辞职调离共30多人,2014年7月开始改革后基本没人再辞职,数据能够回应这个问题。
目前,全省法院法官职务套改集中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初步确定9869名法官(除深圳两级法院)符合套改条件,并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工资统发的标准和渠道逐步厘清,省里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实行“保高托低”政策,确保财物省级统管后干警收入不降低,地方政策标准的收入要确保两院人员能享受。佛山及所辖南海区、顺德区分别给予法院258万、498万、589万元/年的法官绩效奖励,其他试点地区也普遍给予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岗位津贴。
在龙光伟看来,改革不能让法官的利益受损,推开改革的同时要把职业保障推出去。根据省委授权,去年9月,深圳法院实行财物市级统管,并率先实现法官待遇与法官等级挂钩,目前法官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19%。龙光伟说,在深圳中院,同样是部门领导,审判岗位的薪资待遇肯定高于行政岗位,一些资深法官还可能享受到跟院长一样的待遇,这都是改革前不可能发生的。
“其实我想过要不要走。”已经在审判岗位上工作了十几个年头的魏巍说,外面有人开出过高薪聘请,但她思虑之后仍坚持留下。从学生时代根本不知道知识产权是什么,到一步步亲历福田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建立和发展,并有越来越多时间投入到审判本身,她觉得司法在不断进步,自己在不断成长,成为一名法官是非常幸运的事情。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