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店突然关门,消费者预付款怎么追?|惠州消费维权典型案例⑧

南方+ 记者

当前正值“3·15”系列活动周期,由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正在持续开展中。

在深化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如何进一步警示好指导市民消费?惠州市消委会今年还面向全市消委(消保)系统、行业协会、企业品牌等广泛征集2023年度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消费维权重大案例(点击查看案例详情),对征集案例进行精选评审,遴选出了“深惠消委多方联动 成功化解装修纠纷”“持续四年接力‘长跑’ 化解粤港购房纠纷”“就餐烫伤引纠纷 成功调解促改进”等10个典型案例。

梳理10宗典型案例,记者发现每一宗案例都代表着某一类消费活动中存在的某些共性问题,有助于指导市民消费行为。即日起,南方+惠州消费频道将陆续发布这10宗案例详情,为市民放心消费提供参考借鉴。

惠州消费维权典型案例⑧

《门店停业退款无门,联合调处多方满意》

一、案情简介

2023年1月至2月期间,消费维权工作站陆续接到投诉3单,当事人称其在仲恺一家美容店充值消费,该店突然关门不再经营,联系不上店家,退款无门。

二、调解经过

消费维权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通过行政核查该门店已注销,负责人与主管人员均联系不上,闭店信息也没有全面及时的通知所有顾客。在此过程中,逐渐有更多的对同一家门店的投诉产生,累积达12宗,每个人退款金额都不相同,总计近4万。

工作人员查核到该门店属于在商场经营,联系到商场管理方沟通了解,了解到该门店是突然关门,有押金余额在商场,商场管理方表示无法联系到原门店负责人,且不清楚顾客退款事宜。经过逾商场的反复沟通,征得同意可用该门店在商场的押金余额抵销顾客退款。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通过该门店店址新接手负责人联系到原门店负责人,与其结合上述方案达成退款意向,各投诉方与原门店负责人一一核实退款金额,并约定退款时限以及受理退款诉求时限,最终,工作人员从中调解并见证门店负责人与十余位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退回余款,与该门店有关的多宗消费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三、案例点评

企业与顾客之间建立有效合同关系,企业应履行其义务,若企业转让,权利义务也发生转让,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经债权人同意。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门店如果存在会员之类的预收费,进行转让时应当通知相关顾客。如有转让或接手门店,签定转让协议的时候要注明对原有顾客提供服务和退款现象的责任和义务。

该案例,反映出遵循自愿、平等、合法等基本原则开展调解工作,可以取得较好成果,行业协会对于化解消费争议和纠纷具有独特的优势。

【案例来源】惠州市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

编辑 糜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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