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益学位数量
为助力佛山市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优化青少年文化环境,提升佛山市南海区青少年宫(南桂宫)服务水平,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青少宫建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南府办函〔202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佛山市南海区青少年宫(南桂宫)实际,2024年面向南海区常住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全年开放300个公益学位。
02补贴标准及适用对象
1、补贴标准每年:全免(每生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
适用对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残疾人士、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2、补贴标准每年:500元/人(每生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
适用对象:南海人才、星级志愿者、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先进个人
03申请条件
1、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 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役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全免/人次/年
2、残疾人士
依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规定,持有残疾人证一级至三级的对象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全免/人次/年
3、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依照《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规定,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全免/人次/年
4、南海人才
依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分类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经认定持有人才卡一类至六类的对象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5、星级志愿者
依照《广东省星级志愿者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持有佛山市或南海区三星级至五星级志愿者证明的对象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6、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
依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的通知》(粤组通〔2019〕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援派干部(南海区)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7、先进个人
近三年获得过南海区级及以上抗击新冠疫情先进个人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的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可提交公益学位申请。
减免标准:500元/人次/年
04申请流程
(一)资料审核流程
输入下面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LaSqaa6yUISB38mf8Mph2A
获取线上申请操作指引
需提交的证明资料包括《公益学位申请表》(附件)、申请人所属类别相关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南海区)或南海区居住证复印件、子女关系证明复印件(户口簿或出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①现役军人提供军(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等有效证明材料,残疾军人提供残疾军人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员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退伍军人提供退役军人优待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遗属优待证,现役军人家属提供与现役军人关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②南海人才提供人才认定卡。
③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④低保及临界低保家庭出示低保证或其他认定材料。
⑤星级志愿者提供星级志愿者证书,及系统内志愿时数等截图。
⑥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南海区)出示援派文件或其他工作证明材料。
⑦先进个人提供相关单位颁发的奖状、证书。
(二)提交审核资料方式(二选一)
方式一:线上提交(推荐,更便捷高效):寒假课程需于1月20日前,春季班课程需于1月31日18:00前,根据操作指引提交。
方式二:现场提交:寒假课程需于1月20日前,春季班课程需于2月3日18:00前,携带纸质版相关证明资料,到南桂宫前台提交纸质资料,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南桂宫办公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下午14:00至20:00
(三)结果公示
寒假班审核结果将在1月下旬进行发布,春季班审核结果将在2月上旬进行发布,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享受公益学位报读资格。
05公益学位使用说明
1.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残疾人士、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直接在报读学费中全免;
2.南海人才、星级志愿者、国家对口支援地区援派干部、先进个人直接在报读学费中减免,每人每年享受不超过1次减免。例:原价1300元/学期,公益学位可减免500元,即实际交费800元/学期,享受公益学位后在同一自然年度内续费不再减免,如报名春季班享受了500元减免,则在秋季班等班次中不再享受二次减免;
3.公益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资格后,需由申请的学员本人完成青少宫课程,不得转售、出让或由他人代替。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公益学位,并在3年内不可继续申请;
4.申请人如有弄虚作假获得公益学位的情形,青少宫有权追回所产生的费用;
5.公益学位申请人应遵守青少宫选课、出勤、退费等管理制度,珍惜课程资源;
6.如退费,该补贴不贴现返还,年内不得再次使用,也不累加到次年使用;
7.只能一次性用于一门课程,不可分期使用,不可分课使用;
8.公益学位适用课程为大班课,不适用于钢琴一对一课程;
9.先审核资质再选课程。原则上课程由家长自选,如无学位,再协商更换课程;如无合适课程,该公益学位在年内保留,跨年无效。
06咨询方式
· 南桂宫咨询电话:
180-1191-3552
· 南桂宫办公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日下午14:00至20:00
· 南桂宫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越秀悦汇天地B区负一层
· 区青少年宫咨询电话:
(0757)86328731
· 区青少年宫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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