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为各类老年人提供29项基本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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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广东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1621万人,占比16.1%,预计到2030年,该系数将突破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如何建设更高质量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日前,广东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发布了《广东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下称《清单》)。11月22日,在广东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熊松上述两文件进行解读。

熊松介绍,《实施意见》共6个方面21项具体措施,包括一是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内容;二是增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三是拓宽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渠道;四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五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六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的组织保障。

熊松提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将基本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明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同时,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依申请为有评估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

在养老服务供给上,熊松表示,将优化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此外,还将建立互助养老支持机制,积极扶持培育各类养老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

熊松表示,此次广东出台的《实施意见》和《清单》,着眼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从对象内容、有效供给、供给渠道、保障机制、质量监管、组织保障六大方面搭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框架。

“在国家清单的基础上,我省围绕内容和标准方面进行细化和优化,将国家清单的16条内容细化拓展到29条,面向不同类型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社会优待4大类29个服务项目。”熊松说,接下来,各地也将制定并发布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及清单,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省级要求。

对于如何实现《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目标?熊松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在养老事业发展上,将重点在老年助餐服务、适老化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乡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养老护理员培训等方面加强政策创制。到2025年底,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8.6万户的目标。

在养老产业发展上,熊松表示,将完善落实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同时突出抓好智慧养老、旅居养老和湾区养老等,广泛吸引各类资源、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个人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使之成为基本养老服务的有益补充。

南方+记者 余嘉敏 汪棹桴 吴晓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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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田一鸣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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