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持证在采矿山今年底需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南方+ 记者

紧随《矿产规划》,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再度印发《惠州市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下称“发展行动”),明确今年底全市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动态信息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基本建成。到2025年底将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开采,形成勘查开发布局合理、矿地和谐发展、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治理和保护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梳理近年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的石料矿采矿权出让信息,除了在明确价格、矿区、开采规模,以及详细介绍矿区的情况外,产权交易须知均明确了绿色矿山创建需求,详细地约定好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地和谐创建等方面的投入资金额,作为合同约定确保矿区的绿色发展、和谐发展。

“绿色矿山是实现矿产集约高效发展的基础,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也是发展绿色矿业的必由之路。”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实上,总体规划中就关于绿色矿山的阐述,之所以出台发展行动,就是为了深度践行绿色矿业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水平,保护好矿区生态。

关注动态的矿产开发表现,惠州近年来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

据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科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成绿色矿山35个,其中已被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目录的绿色矿山4个,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评审的绿色矿山31个,绿色矿山完成率66%,共计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程34项,在采矿山完成治理面积216.74公顷,历史遗留矿山完成治理面积161.8公顷,惠州市绿色矿业事业长足发展。

随着发展行动的施行,惠州绿色矿业事业也将迈入新阶段。市自然资源局上述负责人介绍,根据行动要求,2023年底,全市持证在采矿山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到2025年底,全面实施绿色勘查开采,形成勘查开发布局合理、矿地和谐发展、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恢复治理和保护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为惠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建筑石料资源保障。

具体到实施路径,该发展行动从矿产资源调查、勘查、规划审批,以及各类综合利用均作出指引。明确通过“淘汰一批、整合一批、修复一批、新建一批”的方式,加快小型矿山整治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同时鼓励大中型绿色示范矿山企业以兼并、重组、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牵头整合资源,鼓励地勘单位、科研院所等以技术入股方式参与资源开发整合。到2025年底,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达到90%以上。

与此同时,在矿产出让环节全面推进矿业权“净矿”出让。“真正让企业摘牌采矿权之后就能够迅速入场建设,快速投产。”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综合管理水平,科学有序出让矿业权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依法依规避让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科学合理确定出让范围,并做好与用地、用林等审批事项的衔接,有序提升矿产的开发效率。

针对记者询问将如何保障各项行动举措的有序落实,该负责人介绍,全市当前正在加速构建市、县(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动机制。要求矿产资源、生态环境、矿山安全、水土保持等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各自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职能,对照本部门审批(备案、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技术方案,细化分解各项工作指标并进行列表排期,强化批后监管,倒逼各单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到今年底全市持证在采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记者】张峰

【通讯员】陈佛良 马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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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谢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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