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入驻主题产业园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万元房租
作为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员,松山湖(生态园)在引领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再度释放政策红利。
3月7日,记者从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获悉,从本月起,《东莞松山湖(生态园)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根据暂行办法,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由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中的产业发展资金安排。资助对象包括两类,一类智在园区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在园区范围内实施节能、低碳、循环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单位(本级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在资助范畴);另一类指园区内从事低碳节能相关工作的个人(管委会及其下属机构工作人员不享受资助)。
专项资金将用于支持园区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等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资助。
记者还发现,该专项资金的资助范围广泛,覆盖绿色制造与循环经济新建项目、节能低碳与循环化改造项目、节能低碳先进管理类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绿色低碳星级评价项目、碳普惠创新奖励项目等多个领域。几乎可以说,跟节能低碳领域沾边的都有不同程度覆盖到,在国内范围较为罕见,足见松山湖(生态园)在引领节能低碳发展上的决心。
据了解,作为代表东莞产业转型升级未来的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松山湖自从设立以来在招商引资上就彻底摒弃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粗放发展模式,要求入园企业必须符合“三高两自”标准,坚决拒绝接收污染大、能耗大、科技含量低的项目,初步走出符合“低碳经济”模式的产业发展之路。早在2009年,松山湖园区的工业企业平均每度电产值超100元,远高于全国同期22元的平均水平;每万元产值耗水近8吨,远低于全国同期15吨的平均水平。
2014年,国家工信部网站公示了首批通过审核的“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全国共55家,松山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功入选,成为广东首个入选的试点园区。
资助政策连连看
只要与节能低碳沾边几乎都有资助或奖励
1、绿色制造与循环经济新建项目
按照新建项目投资额15%资助
绿色制造与循环经济新建项目,主要资助在园区内投资的绿色制造业和循环经济类新上节能低碳项目,主要指园区新增产能工艺中采用的具备高能效、低污染、低碳排放、循环利用等特点的项目或技术,投产后资源利用率和节能低碳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按照项目投资额的15%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节能低碳与循环化改造项目
节能一吨标准煤资助500元
节能低碳与循环化改造项目,主要资助具有示范意义的既有产业改造项目,包括节能低碳改造项目和循环化改造项目。
节能低碳改造项目按节能量予以资助,项目节能量需达到50吨标准煤以上,按5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循环化改造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
循环化改造项目应完成立项备案手续并计划两年内开工建设,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高,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对于这类项目,专项资金将按总投资的15%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节能低碳先进管理类项目
节能低碳先进管理类项目主要资助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清洁生产、绿色工厂、绿色建筑、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和绿色低碳节能相关评价认证等项目;清洁生产、绿色工厂、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按项目验收或认定等级予以一次性补贴或奖励,对公共建筑建设能耗监测系统项目和通过碳足迹认证、低碳产品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的项目直接予以定额资助。
(1)能源管理按等级区分拿资助
具体来说,对于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应当建设能源管理中心。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应完成建设并通过市节能主管部门验收;达到甲、乙、丙级标准的,分别在市级补助基础上予以18万元、6万元、1万元的资助;已获得园区资助的乙级、丙级能源管理中心升至甲级并通过市验收后,园区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进行配套,最终使单个甲级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获得市和园区两级资助总计不超过48万元。
(2)评上市级清洁生产企业一次性奖10万
清洁生产项目需通过省或市经信部门组织的验收。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或市级清洁生产企业,分别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3)绿色工厂按市级资金补贴1:1配套
绿色工厂项目需通过市经信部门组织的验收。被认定为绿色工厂的企业,按照市级资金补贴1:1的比例给予配套,单个项目资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
(4)三星级绿色建筑一次性奖30万
绿色建筑和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申请绿色建筑资助的项目,单体建筑面积需在20000平方米以上,获得绿色建筑二星运行标识的予以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绿色建筑三星设计标识的予以3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请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资助的项目应安装能耗分类、分项在线计量装置,并与东莞市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实现对接,一次性资助10万元/项;
(5)通过节能低碳认证奖10万
节能低碳认证奖励项目,应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对获得认证的企业予以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分布式光伏发电按18万元/兆瓦资助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18万元/兆瓦予以一次性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5、绿色低碳星级评价项目
优秀个人可获5万元奖励
“绿色低碳星级评价”活动分别面向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从事节能低碳环保的服务企业开展,分别评选出“绿色制造之星”和“绿色服务之星”,参与活动企业需推荐1~2名优秀个人;
对获得星级称号的企业予以10万元奖励,企业将获得奖金的50%分配给优秀个人,对优秀个人授予“松山湖(生态园)节能低碳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6、碳普惠创新奖励项目
减排二氧化碳排放最高奖励10万元
申请资助的碳普惠创新奖励项目减排量需在广东省碳普惠平台注册并获得签发。
依据签发的减碳量按10元/吨二氧化碳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来源】南方日报